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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规范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 05- 24   16: 26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关闭窗口

关于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规范

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县发改局、交通局、水利局,各乡镇(街道),县属国有企业,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高效服务项目招标,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现将招标代理浙江科信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从业人员在代理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5月,浙江科信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创大楼裙房、4#楼及公区装修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执业过程中,未按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定的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擅自改动招标文件范本固定内容,导致招标活动终止,需要重新进行招标。

根据上述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浙江科信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何岳),予以通报,并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估标准(试行)》扣2分。

希各招标代理机构引以为鉴,举一反三,自觉提高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依法依规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确保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序开展。

   

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         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2日

 

关于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规范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1).pdf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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