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昌县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2024-05-31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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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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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新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昌县卫生监督所)
机构负责人张良锋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工作职责

(一)承担全县传染病与营养相关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和伤害的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的计划、措施。开展疾病监测与预警,承担疾病流行规律研究。组织开展全县免疫规划工作,落实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承担全县重大疫情调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灾防病工作以及效果评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情与舆情监测。

(三)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并提供信息服务。

(四)负责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以及相关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开展公众营养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交流。

(五)负责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检测检验,承担环境、食品及场所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物理化学分析,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工作。开展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

(六)负责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行为干预。开展公众健康素养监测和评价,指导开展控烟工作。

(七)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和技术指导。

(八)依法行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职责,拟订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体系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承担管辖范围内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和职业卫生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受理、调处相关举报投诉。承担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承担卫生行政审批前期现场审核等具体工作。

(九)完成新昌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值班电话0575-86037751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夏令时);8:30-12:00,14:00-17:00(工作日冬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