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南星幼儿园

发布时间:2024-06-2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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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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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南星幼儿园:浙江省幼儿体育与健康教学实践基地。南星幼儿园位于新昌县七星街道丽江路1号(电话:0575-86078678)幼儿园创办于2022年,隶属于新昌县教体局城区公办幼儿园。幼儿园总用地面积17.5亩,教学规模18个班,可容纳540名幼儿就读。

幼儿园环境规划与空间布局以省一级幼儿园标准建设,设施设备齐全。园内环境优美,打造安全化、现代化、开放式的互动环境。幼儿园“南星小城”为幼儿社会活动主脉络,配备美术创想馆、木工创客馆、创意建构馆、智慧阅读馆、音乐感统馆、AR智慧科技馆等多个专用活动室。

幼儿园倾心打造“3—6岁教育生态园”,遵循“多元发展,幸福共生”的办园宗旨,潜心打造多元化的体验式家园、游戏园、创想园。立足游戏,生态教育,满足童年的向往,厚植教师的情怀,让师幼在“自然、自由、自主”的现代群落生态教育环境中和谐共生。

 

 

2024年新昌县南星幼儿园

招生公告

根据《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和《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委〔2020〕42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新昌实际,特制订新昌县原建城区公办幼儿园2024年招生公告。

一、招生原则

公正、公平、公开;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年满三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小班适龄幼儿;

2.户籍在原建城区行政村或19个社区的幼儿。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幼儿园

招生计划

(人)

招生范围

说明

南星幼儿园

小班150人

 

1. 原建城区行政村:南明街道、七星街道的所有行政村;羽林街道的年岙、渡皇山、董余、后董、上余岙、新中、新富、三合、岙元、马大王、青山头、白段、泉清、王家园、新岩等行政村。

2.原建城区19个社区:南岩社区(含南星)、西岭社区(含和悦)、滨江社区(含三溪)、七星社区、西郊社区、凤山社区、演溪社区、茶亭社区、鼓山社区、钟楼社区、梅湖社区、市中社区、东溪社区、临城社区、湖莲潭社区、新东社区、城南社区、临江社区、青山社区。

 

 

户籍在原建城区行政村或19个社区的幼儿,房产不作要求。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申报一所幼儿园,网上报名登录网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新昌县新生报名系统”。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选择对应一所园区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

1.小班: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20日8:30—52217:30,网上报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无法报名的,随带相关证件于521日上午8:30—12:00现场报名,地点:南星幼儿园一楼大厅(七星街道丽江路1号)。

3.现场审核:网上报名成功的家长或监护人,带幼儿于5月25日上午9:00-12:00到南星幼儿园一楼大厅(七星街道丽江路1号)现场审核。

现场报名、审核所需资料:幼儿出生证、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现场报名审核时间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4.新生录取:幼儿园根据核实情况进行录取,如报名有效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摇号录取,摇号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定。

五、相关说明

1.依据有关政策,以下情况优先就近入园。

绍市委人领(20194号《绍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应急(201937号《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优待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浙组(2021)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心关爱援派干部人才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援派干部子女;

符合条件的本园在职教职工子女优先就读本园。

政策性就读入园的幼儿凭相关部门的证明,家长或监护人于520日9:00-12:00,携带幼儿及幼儿出生证、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南星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

2.幼儿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凡幼儿的户籍、家庭住房信息等,均以幼儿园核查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实的结果为准。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有虚报,则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3.本园将在新生录取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幼儿录取名单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新昌县南星幼儿园

2023学年第二学期收费标准

根据新发改价[2021]43号(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新昌县财政局 新昌县教体局关于调整完善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政策的通知)、新发改价[2013]148号文件精神,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复,2023学年第二学期收费标准如下:

保教费:1725元/生/学期

代管费:150元/生/学期

餐点费:10元/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