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4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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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澄潭街道
新澄潭委〔2024〕17号
关于谭郑镭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新纪干〔2024〕2号文件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谭郑镭同志任澄潭街道纪工委委员。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4月30日县纪委常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新昌县澄潭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