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企事业单位、办公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小将镇党委研究,建议:
丁华杰同志任综合信息指挥室专职副主任、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兼)(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竺烨钒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妇联副主席职务;
张璐萍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 琪同志任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徐晓峰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辰凯同志任团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晓晓同志任妇联副主席(试用期一年);
张 英同志任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汉超同志任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吕 丹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免去其妇联主席职务;
董文军同志任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两美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梁 颖同志任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免去其村镇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职务;
潘伟丽同志任妇联主席,免去其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 瑾同志任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何 键同志任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姜栋益同志任乡村振兴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两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景曼铈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经济发展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 伟同志任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两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 锟同志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新霞同志经济发展服务办公室负责人职务;
以上任(免)职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