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2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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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各科室:
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
陶静同志任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职时间从2024年8月19日县公积金中心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党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