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陶静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2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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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各科室 

中心党组研究,决定:

陶静同志任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职时间从2024年8月19日县公积金中心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党组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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