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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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昌县杰创控股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件制冷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新昌县澄潭街道梅溪路6号

新昌县杰创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总建筑面积23443.84平方米,总投资7739.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000万件制冷配件。

无需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非甲烷总烃、粉尘等各类废气分别经设备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好氧生化”处理达标后,同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最终由嵊新污水厂处理后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中心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新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5-862304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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