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千吨万人”及其它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公示(第一批)
为进一步优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20〕89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具有一定规模农村饮用水水源和其它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23〕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昌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实际情况,我局组织编制了《新昌县“千吨万人”及其它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共涉及7个“千吨万人”及其它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现对此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4日至9月9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575-86283626(梁)
联系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钟楼南村33号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附件:新昌县千吨万人及其它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报批稿).pdf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2024年9月4日
公示结果:公示时间已结束,未收到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