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成功办理第一笔军人家庭公积金贷款
索引号: | /2025-00104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公积金中心 | |
生成日期: | 2025-03-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组配分类: | 部门动态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时间:2025-03-10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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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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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我这笔贷款是我县第一笔军人家庭公积金贷款,真是太好了!”近日,市民王先生办理完公积金贷款后高兴地对工作人员说。
原来,县公积金中心近日推出了关于支持军人家庭安居优居的优惠政策,政策明确规定,现役军人家庭成员在我县购买自住住房,不仅可以在我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相应的条件,家庭可贷额度还可以上浮20%、30%,单缴存家庭和双缴存家庭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分别可达96万和144万元。作为现役军人,王先生在获悉该项新政后,第一时间致电中心工作人员咨询军人家庭公积金贷款相关事项,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王先生解释了新政策,并协助王先生准备贷款相关材料,成功办理了我县第一笔军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据了解,在该项政策出台前,现役军人如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商业银行申请办理,并由银行负责与部队公积金管理部门业务对接,流程较为复杂繁琐;新政实施后,军人家庭办理公积金贷款仅需额外提供由所在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其余流程完全和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极大地优化了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间。“我还以为办理军人家庭公积金贷款会很麻烦,想不到这么简单方便!”王先生对县公积金中心的服务竖起了大拇指。目前,我县首笔军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放款成功。
下一步,县公积金中心将继续保持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逐步挖掘政策潜力,推出各类惠民利民新政策,让公积金真正成为百姓安居乐业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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