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清算的公示
根据《新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新昌县病死畜禽无害化运行保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农〔2024〕2 号)文件精神,现对2024年度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进行清算。经审核,2024年度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应补助资金144万元,已完成补助119万元,扣除屠宰环节委托费用2.143875万元,剩余应补助22.856125万元(详见附件),现对清算资金进行公示。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写明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对于提出异议者,县农业农村局将予以保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8日
联系电话:0575—86022896 邮政编码:312500
联系地址:新昌县农副产品交易物流中心农业农村局1302养殖业科及中心
附件:新昌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清算资金明细表
新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0日
附件:新昌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清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补助对象 | 2024年度清算资金 |
新昌妙泽生物开发有限公司 | 应补助 | 2024年预拨 | 屠宰环节委托费用 | 本次清算资金 |
养殖环节实际处理补助 | 运行补助 | 小计 |
41.088 | 144 | 144 | 119 | 2.143875 | 22.856125 |
注:根据《新昌县病死畜禽无害化运行保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按每年安排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行保底金额为144万元/年(含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委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