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624091683926P/2025-00139

  • 文号:

    新市监字〔2025〕8号

  •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2025-03-25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 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5 15:30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管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局属各单位:

为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制定《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要求,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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