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演艺场所建设及演出等相关文化产业政策资金奖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6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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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文旅局

根据《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修订后的关于深化“天姥英才”计划 加快建设人才集聚新高地的若干政策等三个政策文件的通知》(新办〔202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4年度演艺场所建设及演出等相关文化产业政策进行奖补,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产业发展科(0575-86259997)。

附件:1.2024年度演艺场所建设奖补明细

2.2024年度演艺场所演出奖补明细



附件1 


2024年度演艺场所建设奖补明细

 

序号

奖补类别

企业名称

奖补金额(万元)

奖补依据及内容

1

鼓励舞台演艺产业发展——鼓励演艺场所建设

新昌县拾稞音乐培训有限公司

10

第(十)条 鼓励演艺场所建设,建成后给予场地改造费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合计

10



附件2

 

2024年度演艺场所演出奖补明细

 

序号

奖补类别

企业名称

奖励金额(万元)

奖补依据及内容

1

鼓励舞台演艺产业发展——鼓励演艺场所演出

新昌县拾稞音乐培训有限公司

10

第(十)条 每年演出场次不少于60场、每次演出时间不少于 40分钟的,每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

合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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