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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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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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

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2025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归档工作应当与决策事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确保归档工作及时、完整、高效,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2025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2025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决策机关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实施计划

1

编制《新昌县农村公路网布局规划(乡村道)》

随着省级高速公路网规划、普通国省道规划的正式印发以及我县农村公路网络形态的显著变化,结合新型城镇化、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新形势要求,迫切需要对农村公路网布局进行调整完善。依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公路网布局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浙交〔2023〕116号),制发《新昌县农村公路网布局规划(乡村道)》

县政府

交通运输局

2025年

1.2025年3月—4月完成社会面意见征求和部门意见征求;

2.2025年5月开展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等环节;

3.2025年6月递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发布。

2

出台新昌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和市局相关文件要求,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出台相应保障政策。

县政府

人力社保局

2025年12月

1.10月,申请立项;

2.10月底,根据浙江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有关实施意见及绍兴市实施方案起草新昌县实施意见并完成征求意见;

3.11月,合法性审查;

4.12月,提请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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