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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镜线左于桥头至镜岭镇段改建工程(安置区连接线)勘察设计第1次答疑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2025- 04- 10   16: 03 浏览次数: 1 字体:[ ] 打印 关闭窗口

新镜线左于桥头至镜岭镇段改建工程(安置区连接线)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1次答疑澄清文件

项目编号:2025028(FW)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款、2.3款规定,招标人新昌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1次答疑澄清文件(共1页),本次答疑澄清文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澄清文件内容为准。

新昌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本次勘察设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零玖万柒仟柒佰柒拾元整(¥5097770。其中,勘察设计费(含工可报告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13.5770万元,专项评价(估)和专题研究工作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6.2万元。

本项目工可报告编制费包含在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勘察设计费报价、专项评价(估)和专题研究工作费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内容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第1.4.5及3.5.8项内容,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中的第3.6.1项内容,均不适用于本项目。

3、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中的签字盖章落款内容修改为: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法人章或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联合体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法人章或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联合体协议书的其他内容不变。

(以下空白)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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