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期间暂停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4-02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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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根据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县公积金中心(含便民服务网点)于2025年4月4日(周五)-2025年4月6日(周日)期间暂停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同时2025年4月3日(周四)16:00起关停“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及银行自助终端等网上渠道业务受理。2025年4月7日(周一)8:30起恢复正常。

特此通告。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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