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7 16: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县级有关部门,镜岭镇人民政府:
根据《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绍兴市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包保责任制〉的通知》(绍兴市安委〔2024〕11号)文件要求,现将《新昌县2024年度非煤地下矿山(地下勘探)包保责任公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
根据《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绍兴市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包保责任制〉的通知》(绍兴市安委〔2024〕1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压紧压实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我县实际,报经县领导同意,现将2024年度非煤地下矿山(地下勘探)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信息(详见附件1)公告如下:
一、政府领导联系包保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每半年至少调研检查一次联系包保非煤地下矿山(地下勘探)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督促相关部门指导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督促相关部门指导企业强化应急保障,加强应急预案制修定和方案演练,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五)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六)落实非煤地下矿山(地下勘探)联系包保责任信息公告制度,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
二、部门及属地政府联系包保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在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相互协调联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监管巡查检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每季度要进行风险研判,分析和研究解决在落实包保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包联的县政府领导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五)强化应急保障,加强应急预案制修定和演练,妥善处置非煤矿山(地下勘探)突发事件;
(六)严格按要求落实非煤地下矿山(地下勘探)联系包保责任,有效管控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包保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2024年新昌县非煤地下矿山(地下勘探)政府领导
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信息公告表
附件
2024年新昌县非煤地下矿山(地下勘探)政府领导安全生产
包保责任信息公告表
序 号 | 县(市、区) | 矿山名称 | 上级 公司 | 生产规模(万t/a) | 开拓 方式 | 现状(勘探、生产、基建、停产停建) |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 县政府 包保领导和职务 | 日常安全监管单位 包保责任人 职务、联系方式 | 其他包保责任人 职务、联系方式 |
1 | 新昌县 | 新昌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 | - | - | 斜坡道 | 勘探 | 何海军 132******33 | 王越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057********96 | 胡立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150******06 | 陈浙江 镜岭镇人民政府镇长139******45 |
2 | 新昌县 | 新昌县易鑫石材有限公司 | - | - | 斜坡道 | 勘探 | 贾春晓151******79 | 王越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057********96 | 胡立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150******06 | 陈浙江 镜岭镇人民政府镇长139******45 |
分享到: |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