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2024年度非煤地下矿山(地下勘探)包保责任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7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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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县级有关部门,镜岭镇人民政府:

根据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绍兴市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包保责任制的通知》(绍兴市〔202411号)文件要求,现将《新昌县2024年度非煤地下矿山(地下勘探)包保责任公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1017

 

 

 

 

 

新昌县2024年度非煤地下矿山(地下勘探)

包保责任

根据《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绍兴市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包保责任制的通知》(绍兴市〔20241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压紧压实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我实际,报经领导同意,现将2024年度非煤地下矿山(地下勘探)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信息(详见附件1)公告如下:

一、政府领导联系包保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每半年至少调研检查一次联系包保非煤地下矿山(地下勘探)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督促相关部门指导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督促相关部门指导企业强化应急保障,加强应急预案制修定和方案演练,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五)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六)落实非煤地下矿山(地下勘探)联系包保责任信息公告制度,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

二、部门及属地政府联系包保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在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相互协调联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监管巡查检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每季度要进行风险研判,分析和研究解决在落实包保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包联的政府领导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五)强化应急保障,加强应急预案制修定和演练,妥善处置非煤矿山(地下勘探)突发事件;

(六)严格按要求落实非煤地下矿山(地下勘探)联系包保责任,有效管控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包保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2024年新昌县非煤地下矿山(地下勘探)政府领导

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信息公告表

 

 


附件

 

2024年新昌县非煤地下矿山(地下勘探)政府领导安全生产

包保责任信息公告表

 

县(市、区)

矿山名称

上级

公司

生产规模(万t/a)

开拓

方式

现状(勘探、生产、基建、停产停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县政府

包保领导和职务

日常安全监管单位

包保责任人

职务、联系方式

其他包保责任人

职务、联系方式

1

新昌县

新昌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

斜坡道

勘探

何海军

132******33

王越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057********96

胡立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150******06

陈浙江

镜岭镇人民政府镇长139******45

2

新昌县

新昌县易鑫石材有限公司

斜坡道

勘探

贾春晓151******79

王越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057********96

胡立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150******06

陈浙江

镜岭镇人民政府镇长1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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