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6大类,分别为食用农产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抽检样品共计 13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 124批次,不合格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
1、新昌县回家赣饭餐厅(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辣椒,呋虫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2、新昌县老梁蔬菜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城东综合市场张岳英销售的红薯,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新昌风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铁杆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新昌县王杭萍蔬菜店销售的线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兽药残留超标
1、新昌县儒岙镇流香面馆销售的黑鱼(淡水活体),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第3期).xls
2.
食品抽检不合格(第3期).xls
3.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