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四个政策文件的通知》(新委办〔2025〕5号)和《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委农办〔2025〕5号)等文件精神,现有2025年第一批农业产业化资金予以补助,本次补助资金共41.55万元(详见附件),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产业信息科反映,反映的情况应符合事实、有据可查。
联系电话:0575-86032005。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农副产品交易物流中心主楼14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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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5年度第一批农业产业化补助资金安排表.xls
新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