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5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3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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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昌县中医院DSA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新昌县七星街道十九峰路188号门诊一楼放射科8号机房

新昌县中医院

新昌县中医院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十九峰路188号,为更好的开展医疗技术服务工作,保障患者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医院拟将门诊一楼放射科的原闲置机房和骨密度仪机房建设为DSA复合手术室(有效使用面积为62.57m2,尺寸为9.6m×6.52m)及其配套功能用房,DSA复合手术室内新增1台DSA设备(型号Artis zee III ceiling(MAX),DSA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患者的介入手术治疗和诊断,同时也开展急救创伤手术约6台。

无需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DSA机房设有动力通风装置,进风口和排风口均位于机房吊顶处,管道布设于机房吊顶处,臭氧和氮氧化物最终经排风管道引至楼顶排风口排放,能够保证机房内有效地通风换气。

废水:本项目DSA采用数字成像,无废显影液、定影液产生。介入治疗产生的器械清洗废水、医护手部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处理排放标准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

固废:介入治疗产生的医疗废物待手术结束后收集至污物间暂存,定期移至医院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委托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探伤室所使用风机均为低噪声设备,噪声对环境影响很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新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5-862304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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