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30 17: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信息来源:
2025年新昌县国有企业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已公布,根据《2025年新昌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确保招聘人员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9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地点:各招聘单位。
为方便考生,资格复审通知将由招聘单位以短信及电话形式发送至各入围人员报考时留存的手机号码,不再领取纸质资格复审通知书。因招聘单位需与考生电话联系通知,请各位考生在近期不要关闭手机;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也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二、现场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同意报考证明书必须在2025年4月8日以后出具的方为有效),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证明需2025年4月8日以后出具)及社保缴纳凭证,工作经历计算到2025年4月8日止。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带齐上述要求的证件(证明)和材料外,还需带上委托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参考格式详见附件3)。
因应聘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请考生近期保持手机畅通并关注招聘单位发送的短信信息,并及时回复是否参加资格复审。放弃资格复审的决定以书面或者发送短信的方式予以确认。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有关事项
面试时间:2025年6月21日(周六),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附件1:2025年新昌县国有企业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新昌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分享到: |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