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240025866827/2025-0023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委办 | |
生成日期: | 2025-06-0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组配分类: | 部门动态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时间:2025-06-10 09: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县委办
信息来源: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9日至5月2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新昌县开展了巡视。8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新昌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新昌县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认真剖析问题,高质量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第一时间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县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增强带头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坚持上下联动,县委书记牢牢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牵头县领导主动出击、靠前指挥,清单化、项目化推进整改工作,形成领导领衔、部门联动的“雁阵效应”。三是狠抓督导落实,建立巡视整改会商研判、动态销号、督考问效三大工作机制,通过精准化评估预审、常态化实地督查、持续化跟踪督办,全方位压实各级各部门巡视整改责任,切实推进整改工作。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91人(党内警告63人,严重警告20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4人);政务处分34人(警告22人,记过9人,记大过2人,撤职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组织处理2人(调离岗位1人,责令辞职1人);诫勉17人次,教育提醒92人次;新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72项;挽回经济损失3515.29万元。
一、关于“县委对上级精神学习领会不够深入、实践转化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学习贯彻。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同志考察新昌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专题学习及循迹溯源活动,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通用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情况,出台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迭代完善创新服务“云局”工作等制度,为企业推进科技创新提供政策支撑。
(二)做强做实平台。完成天姥实验室一期工程投资,与浙江大学联合申报省级增材制造技术与智能成形装备重点实验室,取得成果11项,成立共建实验室5个,完成天启研究院注册和组建。
(三)谋划发展新质生产力。研究出台《促进通用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完成未来产业领域科技人才项目招引7个、人才引进4人。天姥山航空研究院成功注册,通用智能机器人产业园先行区顺利挂牌,英俊人形机器人创新研发中心揭牌成立。
二、关于“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实施“双提升”计划。常态化开展县领导联系走访头部企业、高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行动,制订实施上市企业研发能力、研发平台“双提升”计划,申报省级重点研发计划3项、国家级项目2项,全年新增9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2家省级企业研究院。县内规上工业企业与上市企业在研发经费支出增速差距不断缩小。
(二)推进“五个全覆盖”行动。深入推进规上工业企业专利、研发投入、研发机构、产学研合作及高新技术企业“五个全覆盖”行动,引导企业开展研发活动,2024年规上工业企业有研发费用支出406家,占总数的97.4%。
(三)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2024年招引亿元以上数字经济项目10个,新增数字经济核心企业13家,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9%,位列全市第2位,高于全省平均9.3个百分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为25.7%,位列全省第12位。
三、关于“引导特色产业发展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实施新星工程培育。修订完善企业升规奖补政策,对新升规企业技改补贴增加1个百分点,新增规上企业52家,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0.3%,新增数量占规上工业企业比重名列全市第2位。
(二)强化制造业企业内育外引。实施“39X”产业集群和“四企”培育,深入挖掘并筛选46个内生项目,创新“数据得地”评价模型,供地1036.3亩,技改增速达15.13%。高度重视低增速行业企业发展,积极开展拓市场、抢订单行动,累计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览75届次。
(三)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建立企业土地、厂房等“存量库”和“需求库”,摸排存量空间6万余平方米,谋划建设通用智能机器人产业园,完成利用土地200亩。加大招商引育力度,数字产业园等小微园区入驻企业38家,入驻率95%。实施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完成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工业企业整治40家。
四、关于“招商引资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项目达产履约监督。重新明确投产达产目标和违约责任,完成工业招商项目内部审计,分级分类梳理审计问题,并落实整改。加强项目履约督促,推动项目投产进度,投产项目16个。
(二)建立健全履约监督长效机制。出台《招商项目履约监管实施办法》,明确招商项目监管内容、监管主体、违约处置办法等内容,并严格抓好执行。开展项目攻坚行动,加快项目落地进度,完成项目落地3个,明确落地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推进项目2个。
五、关于“重点环保问题多发、整改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回头看”检查。全面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督察反馈问题“回头看”检查,对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畜牧养殖开展排查,依法行政处罚1家,关停2家。
(二)巩固环保督察整改销号成果。落实水库管理区内管理用房去功能化,完善库区保护相关制度,加强护水宣传,提升群众水源地保护意识。全面建成库区隔离防护带68公里并投用,在钦寸水库集雨范围内布设无人机自动化机场15个、配套无人机20台,定期巡飞实现水库集雨面积巡查管控全覆盖。
(三)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源地管理与保护的实施意见》,对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常规巡查及集中整治,立案查处117起。
(四)开展专项治理。出台《违法采矿损毁土地整治修复实施方案》,完成盗挖点生态修复5处。加强矿产资源保护管理,开展矿产、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实地核查点位297处,确定人工修复地块15个,已按计划落实持续整改。
(五)强化协作配合。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作配合相关机制,组织召开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工作推进会暨案件分享交流会,建立生态警务例会机制,强化部门协同。
六、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行政村农污治理设施。重点复核17个村纳管情况,新纳管126户,接户率超过70%,全县农污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96.56%。实施新建农房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增加水库上游农污终端格栅井废水废渣清掏频次,对5个小作坊污水终端加装预处理设备。
(二)开展标准化运维评价。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巡查管理、日常运维工作考核管理等制度,开展运维人员定期培训,调整巡检周期,增加巡检频次,完成农污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810个。
七、关于“发挥生态补偿激励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资金分配落实机制。实施生态补偿资金转移支付办法,沃洲、小将等水源地重点乡镇转移支付补偿系数提高至1.1-1.3。开展年度生态绩效评价,重点乡镇补偿资金在2023年基础上提升3%以上。
(二)建立重点问题督促闭环机制。制定《生态环境问题县级联合督查和闭环整改方案》,牵头完成省级问题整改销号5个,配合完成省级问题销号4个,完成市级问题销号23个。
(三)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氛围,分发宣传单23万余份。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总得分89.14,全市排名第二,较往年有显著提升。
八、关于“国企资金资产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监管体系。组建国资国企发展促进中心,制定《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信用保障方案》等监管制度,加强国企年度融资预算和执行情况审核监管,预防资金风险。
(二)强化监管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国资国企“1+4+N”大监督体系,深入调查股权投资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责任人员12名。组织开展国企常规巡察5家,完成国企全面审计2家、实体化经营组织专项审计7家。
(三)推动国企降本增效。优化国有企业业务布局和组织架构,将11家国企重组整合为8家,定额一级子公司整合至49家,核减率25.8%,严格控制用工数,清理注销企业10家,投资收益率提升明显。完善国有企业资产出租和处置管理,盘活房产10.35万平方米,增收租金3108.37万元。
九、关于“工程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开展招标行为纠治。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行为,强化国有企业招标主体责任,落实合同履约管理责任。规范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完善小额工程项目每月交易情况报送、年度分类发包项目备案等机制。组织力量对89个项目进行全面复查,移送问题线索2条,问责处理13人。
(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管理通知》《政府采购实务工作流程作业指南》,全面完成项目排查770个,发现并整改政府采购问题16个,问责处理8人。
十、关于“基层‘微腐败’遏制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专项治理。开展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对问题债务、问题合同、问题工程、强村公司问题进行大起底,推动建立村级合同范本、规范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制度,留置2人、党纪政务处分38人。加强对镇街、村社“双八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18个,已全部整改完毕。加强对村社书记(主任)信访件快查快处,省市交办件高质量如期办结,给予党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2人、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
(二)推进以案促治。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督促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选取农村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酒驾醉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制作完成《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
十一、关于“工程渣土处置监管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渣土消纳管理,编制消纳场专项规划,完成消纳场建设1个,公开拍卖渣土消纳经营权。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全县18家渣运企业全面执行企业信息备案,推进电子转移联单服务。开展渣土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开展渣土整治行动3次,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案件同比下降70.8%,组织渣土运输企业警示宣传教育3次。
十二、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重点问题隐患“回头看”。县安委办对94处问题隐患逐项开展“回头看”,对1家企业挂牌督办,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园中园”“厂中厂”攻坚整治“回头看”,完成租赁双方共112家企业检查,发现并整改隐患303条,立案查处8家,创建示范化园区10家。
(三)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6次,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优化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方案,强化各专业安委办工作运行,进一步压实“1+8”专业安委办工作责任。
十三、关于“农村供水保障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检察建议效果。加强沟通协调,听取相关部门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形成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合力。调查核实6个乡镇9座农村水站运维管理情况,检测6家水站终端水质,完成检察建议整改效果评估。
(二)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制定《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体系,提升农村饮用水供水站运维管理水平。投资1780万元,完成27个单村水站提升改造。
(三)加强饮用水质量监测。制定《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管理办法》,规范单村水站水质自检工作。优化农村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调整年度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方案,水质监测覆盖率达50%以上。饮用水质量公众满意度为90.23%,高于全省平均值。
十四、关于“农村养老服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助餐网络。按照“中央厨房+点上配送”模式,建立覆盖广泛的助餐网络,建成助餐点140家,全县农村点位覆盖率超过50%,行政村助餐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构建运行机制。出台《发展乐龄助餐体系建设方案》《乐龄助餐点运行管理办法》,引入专业公司入驻居养中心,推进老年助餐服务优质均衡发展。
(三)投用养老服务用房。出台《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使用管理办法》,综合利用住宅小区闲置配建用房5处。
十五、关于“山区经济发展慢,群众文化获得感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加群众收入。出台《低收入家庭“挂单奔中”三年行动方案》,建成“共富工坊”79家,吸纳并安排低收入家庭家门口就业600多人,实施订单式农民培训1763人。激活闲置农房210幢,完成土地规模流转2796亩,招引农业项目5个。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6.5%,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2%,顺利通过“缩小收入差距”省级试点验收。
(二)推进茶产业链提能升级。举办生态数字茶园培训,发布认定标准,完成生态数字茶园建设8个,建成运行“茶保姆”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2024年茶叶亩均产值0.62万元,同比增长2.6%。
(三)提升文化惠民水平。推出图书馆提供夏令时夜间错时延时开放服务等便民举措,打造“夏季市民夜校”各类文艺培训班次10个,组织精品展览5个,组织开展全民文化月系列活动、“诗路遗韵”调腔惠民演出等公益性文化活动200多场。
(四)有效用活文化场馆。探索ABC三类分类管理模式,对农村文化礼堂运营管理情况综合评价,完成村文化礼堂提质增效建设6个,开展“去礼堂吧”服务活动18场,新增30个“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全民文化大比拼”“万人进城看大戏”等活动110场。
(五)挖掘培育文艺团队。12个镇街均完成组建“三团三社”队伍6支以上,并依托“村CA”、文艺赋美等活动,新挖掘培育文艺团队10支。
十六、关于“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好过紧日子精神贯彻落实。制定《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评价办法(试行)》等制度,将第三方购买服务列入预算编制前置审核,实现年度内一般性支出下降2%。
(二)提升信息报送质量。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确保信息报送质量,印发《两办信息报送规范及要求》,再次明确两办信息报送范围、报送规范、报送要求,确保报送规范有序、高效准确。
(三)规范第三方服务。约谈镇街分管领导,督促各镇街开展2021-2023年第三方服务内容绩效自评,并要求镇街在现有服务合同结束后不得再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测评服务。
十七、关于“县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县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县委常委会组织召开县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政治生态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意义进行再学习、再深化。召开全县警示教育会,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修订完善巡察工作规划。修订《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结合上级关于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动态完善县委每一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实践中抓好落实。
(三)做深做实县委巡察整改。深化“联督联检联审”巡察整改,建立“一审三联两报告”制度,通过全周期管控提升巡察整改质量。探索建立县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机制。
(四)开展专项整治。建立《使用国有资金或者集体资金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6个,实施村级违规发放补贴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整改问题46个,问责34人次,编制《“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新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录》典型案例。
十八、关于“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监督责任。制定2024年政治监督重点项目分工清单,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督导监督项目进展情况。完成县级部门下属单位“全覆盖下沉式”监督任务,移送问题线索19条,问责处理79人次,积极推动职能部门积极查办带泥运行、抛洒滴漏等渣土领域案件。
(二)推进专项整治。健全领导领衔包案机制,开展办信质量交叉检查,抽查检控件56件,已逐一落实整改,进一步提升信访办理质效。
(三)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制定《乡镇(街道)信访事项答复合法性审查实施方案》《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治重化积清源”专项行动,开展案件攻坚化解。严格落实信访事项办理“2211”工作机制和“三查双核一闭环”工作机制,出台信访事项办理质效全链条管控机制,推动事项就地解决。
十九、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印发《县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县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去年3月份以来,重大事项议题会前通过意见征求、书记专题会等形式,严格按照集体决策规范执行,先后讨论审定《全会报告》、机构编制、国有企业整合优化等重大事项。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制度执行,研究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
二十、关于“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健全常态化审核机制,制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规定》,调查核实相关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批评教育20人,诫勉1人。组织开展全县组织人事工作业务培训3次,重点审核领导干部人事档案585人次。部署开展干部违规兼职、因私出国(境)专项检查,发现问题8个,问责处理8人。聚焦届中及下次换届,对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结构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优化结构功能。
二十一、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健全国企决策制度。制定《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国企党委前置研究。制定《国资国企重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重点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
(二)开展排查整改。完成逾期未换届党组织整改,核查112名党员党费交纳情况,对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举办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定期开展党组织换届等情况排查。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运行。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设置和运行,每月依托“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应用开展常态督导。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清单》,推动基层党务干部“照单履职”。印发《进一步明确两新党组织“堡垒指数”星级评定和“标杆型”两新党组织创建的通知》,对两新党组织运行月度报告和定期督查予以明确。
(四)优化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制度。明确县派驻村指导员“一人派驻、全单位压上”工作机制,29名县派驻村指导员到村任第一书记。落实月度履职清单、季度履职评估机制,开展县乡两级驻村赛比。对3个派出驻村指导员单位分管领导问责处理。
二十二、关于“县委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上一次巡视指出的4个问题下发工作交办单,持续加强督促整改。抓好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问题整改,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了解最新政策变化,降低融资成本,控制债务增速,优化债务结构。抓好违建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印发《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与利用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和有序利用,建立宅基地业务培训指导常态机制,进一步提高基层人员宅基地管理能力。抓好建设用地批而未供问题整改,2024年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500.5亩,制定《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8)》,明确今后三年工作目标、范围和内容。抓好基层“微腐败”问题整改,制定《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管理监督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人员培训810人次。强化村(社)干部警示教育,组织全县村社主职干部庭审旁听。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组织开展集体“三资”管理、“三清一促”等专项行动,推动建立规范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等制度。抓好因私出国(境)审批不严问题整改,将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执行情况作为县委选人用人检查重点内容,检查单位12家。
下一步,新昌县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不断深化整改落实,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新昌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紧盯不放全面整改,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分类施策,对持续整改的事项,加快推进;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强化举措、紧盯不放,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二是抓常抓长彻底整改,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及时跟进掌握整改举措落实情况,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推动巡视“政治体检”成果最大化。三是贯通融合深化整改,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省、市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以整改的实绩实效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5-86023141;邮政信箱:新昌县人民中路190号4号楼县委督查室(信封上请注明“巡视整改情况意见建议”);电子邮箱:zjxcxcb@126.com。
中共新昌县委
2025年6月10日
分享到: |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