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17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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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教体局

周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减少学校商业消费研学游的建议》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研学基地的打造

根据《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绍兴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2020年以来,我局联合县文广旅游局组织前后五次开展新昌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申报认定工作,逐步形成了1(省级:十九峰诗路研学实践教育基地)8(市级:唐诗之路研学基〔营〕地等)7(县级:新昌县红色印记陈列馆研学基地等)研学基地的新昌矩阵。同时以16个营(基)地为支点,打造完善以浙东唐诗之路(十九峰诗路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唐诗之路研学营地、天姥中医博物馆研学基地、江南博物馆研学基地)、非遗文化(天功坊研学基地)、自然探索(十九峰景区及狐巴巴研学营地等)、科技创新(万丰航空小镇、天文科技馆研学基地、未来科技馆研学基地、乐途文化科普教育研学基地等)、红色传承(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新昌县红色印记陈列馆研学基地等)等为特色的相对成熟的研学旅行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多维联通的研学旅行网络,为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提供丰富的服务场地,使研学旅行成为学校教育教学常态化的手段和方式。

二、研学基地的认定

根据《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8〕67号)《绍兴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方案》(绍市教〔2019〕38号)精神,有序推进我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建设,县域范围内凡符合《新昌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附件 6)明确的基地或营地基本条件的项目,可由其法人单位提出,申报新昌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营地(营地必须具备“四证一照”),“四证一照”,即为公安机关核准的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部门核发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2021年6月后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建设部门出具的建筑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许可文件,疾控部门核准的“卫生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小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证照。认定工作步骤:①先由各乡镇(街道)推荐申报;②县教体局、文广旅游局统一受理;③再由教体局会同文广旅游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分别对照基地、营地的基本条件,进行现场踏勘核实并作记录,形成踏勘核实意见。其中对基地、营地安全保障的各项基本要求,要作为现场踏勘核实的重点内容。现场踏勘核实工作由县教体局、文广旅游局牵头组织,会同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完成;④县教体局会同文广旅游局,召集相关部门业务处室和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会审认定;⑤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公示和公布。申报新昌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法人资质;前置条件;运行情况;活动专区;课程设置;讲解服务;费用减免;安保措施;信息化服务;其中第七点“费用减免”,要求各基(营)地应坚持公益性质,首道门票全免,只能收取基本费用,内设的研学活动可免费参与的项目数不少于总项目数的50%,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三、研学旅行的开展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和《绍兴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全县各校每年进行春季、秋季2次研学旅行,由学校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研学线路、研学基地,选择在市内研学基地研学的学校,在研学平台上进行预约,学校围绕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目的意义、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要求、有序开展研学旅行,逐步形成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多元筹资、协调推进、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长效机制。要求精心谋划研学活动,谋求研学活动规范化、主题化、特色化,确保研学时间的同时,提高研学活动的质量,确保学生“旅有所研(学)”,避免“只旅不学”。要求研学旅行和学校办学特色、学生年龄特点、德育育人目标、学科授课内容紧密结合,要求各学校在开展研学旅行工作时,要加强组织管理,注重机制建设,关注家校协同,努力为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和研学旅行创造良好条件。要求学校层面加强研学旅行组织过程管理,行前做好活动设计与安排,行中做好活动组织与管理,行后做好教育效果的固化提升,同时完善研学旅行评价机制,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

四、研学基地的规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有关证照申领情况专项排查和整改行动的通知》和《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课程指南》等文件精神,对各县、市的研学基“营”地证照申领情况进行整改中,就目前排查与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研究决定,对不符合要求、未完成整改工作的营地,启动摘牌。对已公布为新昌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查确认后,予以摘牌退出处理:①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时的前置条件的;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出现人员伤亡的;③发生严重舆情等事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④不符合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研学旅行服务规范》相关要求的,县级主管部门接到投诉不断的,学校、学生、家长等相关群体满意度反馈低的;⑤列入行业重点整治对象,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摘牌书面意见的;⑥一年内没有接待研学旅行团队,或运行不正常、难以为继的;⑦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二年复评一次,复评不合格的,摘牌退出。相信这些举措对促进基(营)地的资质、安全设施、食品安全、研学课程、收费标准、实践成果等方面都起到促进和社会监督作用,促使我县的研学朝着更规范、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今后,我们将更加规范学校研学旅行,提升研学目的和实效性,加强与各基地的沟通和交流,尽量增加一些公益性的项目,不断完善课程体系建设,给学校提供选择各校所需课程,进一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我县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我们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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