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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七星街道辉逸云庭3幢合计10套房地产及地下10个停车位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5- 06- 20   11: 39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关闭窗口

受新昌县国资国企发展促进中心的委托,我公司将于2025年6月27日上午10:00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3)公开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如下:

本次拍卖标的为新昌县七星街道辉逸云庭3幢121、122、123、124、125、126、131、132、133、136室合计10套房地产及地下10个停车位。10套房地产产权证号:浙(2025)新昌县不动产权第0005632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1106.3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72.01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租赁住房,用途:住宅用地/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91年8月14日止;地下停车位无产权证。标的起拍价为11967550元。   

备注:请竞买人自行全面考察和了解标的,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如表述数据等有误差等情况,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的税费详情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二、展示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6月26日止(工作时间)。地址:标的所在地。

三、竞买登记: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按相关规定受到限制的除外)。自然人提出竞买申请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竞买申请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如委托他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竞买申请地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昌县七星街道江滨西路600号五楼)。

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四、保证金缴纳:竞买人提出竞买申请前须缴纳12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并于2025年6月26日17:00(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以下账户,逾期不接受缴款报名。保证金交款人姓名、竞买人姓名必须与拍卖成交人姓名一致。

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账户名: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银转账名称:浙江省农村信用社)

账  号:201000207651188001828

注:竞买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为准,不支持现金缴纳和第三方转账(支付宝、微信等方式)。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标的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应价高者得。竞买人不足二人的,则取消该标的拍卖。

六、竞买保证金退款:

1、未中拍者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发起退款。

2、竞买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不抵扣,标的买受人按规定时间内付清相应款项并提交《买卖合同》备案后,由拍卖人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竞买保证金退款通知书,交易中心收到通知书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发起退款。

七、拍卖人提供的标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对本标的进行全面的考察和了解,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联系电话:0575-86026999    0575-86268111

18072230316(吕女士)   18657584418(俞先生)

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县十九峰路99号海关大楼201室



浙江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拍卖须知及附件.docx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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