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高新便函〔2025〕9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研究院均进行在线申报。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进入“平台建设”场景,按需选择“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或“省企业研究院”业务模块,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申报,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经信高新〔2025〕169号)。
省级企业重点研究院推荐名单请在8月18日前上报系统提交,省级企业研究院推荐名单请在9月16日前上报系统提交。
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纳入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序列管理,不再重复申报认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纳入省企业研究院序列管理,不再重复申报认定省企业研究院。
联系人:吕杰,0575-86621138
附件: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签章版本)(1).pdf
新昌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