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城建设项目-暖通工程(空调)
发布时间: 2025- 08- 27   11: 08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关闭窗口

 新能源汽车城建设项目-暖通工程(空调)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能源汽车城建设项目 已由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代码:2207-330624-04-01-721235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新昌沃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新昌沃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暖通工程(空调)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980.21 万元,工程概算  2980.2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184.2328 万元,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967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8827平方米,地块为商业用地,规划用地面积20768平方米,容积率3.5,建筑密度57%,绿地率10%,建设地点:新昌县南岩泰坦大道与莱盛路交叉口,靠近新昌南岩新区及嵊州城南商圈

2.2招标范围: 新能源汽车城建设项目-暖通工程(空调)施工图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1184.2328万元   

2.3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同时载明3.1、3.2、3.3等内容)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一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DB33/1116-2015的规定,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8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项目管理班子另须具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并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职务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R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91.226.173:91/TPBidder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91.226.173:9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9月17日上午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220.191.226.173:91/TPBidder 

注:潜在投标人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申请办理介质CA或者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手机扫码下载“浙江CA互认”APP并申请办理移动CA(详见《浙江CA签章互认操作指南》)。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jxc.gov.cn/col/col1634736/index.html),可能有澄清、答疑等相关信息。

7.监管机构: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昌沃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绍兴市新昌县澄潭街道镇      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

前路48号1幢

  孙先生                  人:王鹏

   话:13616856626               话:15395835432 

    箱:     /                      箱:334143488@qq.com      

2025 8  27 

投标(竞包)保证金账号信息:收款单位: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00207651188001872)] 


附件下载:
[A3306240740000732001001]新能源汽车城建设项目-暖通工程(空调).XCZF
图纸.zip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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