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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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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龙山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山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基本信息表2511-330624-04-01-59396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新昌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新昌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绍兴卓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 。 2.2 投资估算: 19000万元 。 2.3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磕下村龙山水厂内,按照《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评价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新建6万吨/天的常规处理工艺,以及12万吨/天的深度处理工艺。项目总投资约19000万,其中建安投资约14000万。 2.4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造价控制、设计变更修改等以及本项目开始直至本项目交付使用的所有图纸以及施工阶段的设计交底、现场技术服务、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招标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等服务和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单位的技术衔接、配合等 。 2.5 设计服务期限: 80日历天 。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处理规模 为9万吨/日及以上给排水工程设计项目 业绩。(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施工图技术性审查通过证书扫描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设计项目业绩必须含施工图设计,否则业绩无效。)(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特征及规模,则业绩不予认可)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5年6月至 2025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费期限包含 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绍兴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https://xc.ggb.sx.gov.cn/TPBidder-ztk/memberLogin 。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绍兴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https://xc.ggb.sx.gov.cn/TPBidder-ztk/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不得少于5日,且最后1日不为法定休假日)。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绍兴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https://xc.ggb.sx.gov.cn/TPBidder-ztk/memberLogin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 江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 https://ggzy.zj.gov.cn/jyxxgk/list.html ) 新 昌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http://www.zjxc.gov.cn/col/col1634736/index.html)上发布。 注:①潜在投标人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申请办理介质CA或者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手机扫码下载“浙江CA互认”APP并申请办理移动CA(详见《浙江CA签章互认操作指南》) ②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jxc.gov.cn/col/col1634736/index.html),可能有澄清、答疑等相关信息。
10.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 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江滨西路588号 邮政编码: 312500 电 话: 0575-86939860 11.联系方式
2025年 12 月 12 日 投标(竞包)保证金账号信息:收款单位: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002076511880019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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