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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沿江路改造建设工程(天姥大桥-七星大桥)工程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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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昌县沿江路改造建设工程(天姥大桥-七星大桥)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昌县沿江路改造建设工程已由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审〔2026〕15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新昌县新建设工程审计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昌县沿江路改造建设工程(天姥大桥-七星大桥)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12107.6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9701.48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沿江西路改扩建及规划路新建,包括对道路、地道、过水箱涵、管线、路灯、交通设施及绿化景观等进行改造提升。沿江西路改造起点位于七星大桥西侧,终点与天姥大桥西侧辅道接顺,新建规划路北起新昌大道,南至沿江西路,全长 147.254m,道路宽度为26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为 30km/h,城市次干路;改建沿江西路西起七星大桥,东至天姥大桥西侧辅道,全长1334.221m,其中地道工程全长 545m,道路宽度为17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 40km/h,城市次干路,建设地点:位于新昌县七星街道,北至新昌大道,南至新昌江,西邻七星大桥,东至天姥大桥。 2.2本次招标范围:涵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配套统筹管理、验收移交、保修运维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含除招标人既定方案、初步设计文件外,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安装、竣工归档移交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承担本项目全部专项及专业深化设计工作,在招标人提供的既定方案、初步设计文件基础上,完成项目道路工程、上盖构筑物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绿化工程、市民休闲场地及各类附属配套工程的全部施工图设计、专项深化优化、图纸报审、施工全过程驻场技术服务、现场技术对接、设计变更配合及最终竣工图编制等全部设计相关工作,确保设计成果满足规范要求、施工需求及项目验收标准。 (2)采购工作:负责本项目除招标文件明确约定的业主甲供材料、设备以外,所有永久工程、临时工程所需的各类材料、设备、构配件的统一采购、运输、进场报验检测、现场仓储保管、成品保护、调试等全部采购相关工作,全程保障采购物资质量合格、供货及时,满足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要求,甲供材料设备具体清单及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后续约定为准。 (3)施工工作: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及安装作业,具体涵盖道路主体、上盖构筑物、雨污水敷设、绿化种植、市民休闲配套设施及各类附属配套设施的施工、安装、系统调试、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控、扬尘环保治理、各类专项验收、分部分项及整体工程验收等图纸载明的全部工程内容,同时承担项目缺陷责任期内全部维修、养护、保修工作,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施工配套工作。 (4)全过程配套管理及其他工作:本项目全流程报批报建配合、全过程工程总承包统筹管理、工程保险办理、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竣工备案、项目整体移交及配合结算审计等全部配套管理工作。 本次招标控制价 9669.1616 万元。 2.3计划工期:420个日历天(含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备案及移交全部工作周期)。 2.4其他: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R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R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3.1.1和3.1.2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R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R3.2.4其他:(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资质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R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且证书状态为“有效”(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R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接过/完成过单个项目设计合同建安费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最多提供1个业绩,超过一个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规模及特征的,业绩不予认可】;联合体或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R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且证书状态为“有效”(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R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执业资格;£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R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可以兼任,除此之外不允许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R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且证书状态为“有效”(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R3.11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三)其他: R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且证书状态为“有效”配备人数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本项目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类或C3类证书不少于2人,具有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类证书不少于1人)】,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R3.19项目管理班子另须具备相应专业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并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https://xc.ggb.sx.gov.cn/TPBidder-ztk/memberLogin;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绍兴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https://xc.ggb.sx.gov.cn/TPBidder-ztk/memberLogin获取,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https://xc.ggb.sx.gov.cn/TPBidder-ztk/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0日10:00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xc.ggb.sx.gov.cn/TPBidder-ztk/memberLogin),评标时间为 2026年9月21日9:00时,请各潜在投标人做好观看现场抽取直播、陈述和答辩、询标等准备。(投标人可通过新昌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tbjy.zjxc.gov.cn:91/BidOpeningHall)观看现场抽取全程。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昌县新建设工程审计有限公司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江滨西路588号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和悦广场5幢1701 联系人: 丁女士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575-86335602 电 话: 0575-86505919 邮 箱: / 邮 箱: /
2026年 8 月 28 日
投标(竞包)保证金账号信息:收款单位: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002076511880024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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