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园区梅澄区块2026年产业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于2026年8月13日10:00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小组评定,中标候选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单 | 企业资质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项目管理班子证书及编号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B、C) | 社保( 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 | 工期 |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 质量 | 投标报价(元) | 绍兴众顺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蔡健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浙332024202505540 | 技术负责人:戴亮(工程师0310830010) 施工员:裘卫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0332210100041000182) 质量员:陈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0331810693318016297) 资料员:陈琇娜(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0332411400028000129) 材料员:石水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0332211100031000105) | 王萍:浙建安A(2017)2490573 戴亮:浙建安A(2013)2400040 庞英:浙建安A(2023)2400033 蔡健:浙建安B(2025)3134522 汪震然:浙建安C3(2024)6401606 | 符合 | 720日历天 | 合格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工程:81921728 资源:67890000 | 浙江安迪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吕泽锋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浙1332011201227316 | 技术负责人:吕成灿(高级工程师G3300339628) 施工员:徐良(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0331610193316010459) 质量员:王炜(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033251060033000023) 资料员:孙挺琪(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0331511493315003759) 材料员:魏少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0332311100041000139) | 丁舒康:浙建安A(2024)2400852 孙挺琪:浙建安A(2017)2490225 王剑钧:浙建安A(2021)2490465 吕泽锋:浙建安B(2012)3400368 周先木:浙建安C3(2024)6401077 | 符合 | 720日历天 | 合格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工程:80000000 资源:86000000 | 浙江中柱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徐益良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浙1332025202602082 | 技术负责人:张昌明(工程师1250831160) 施工员:任炯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0332210100040111367) 质量员:丁春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0331810693318030478) 资料员:石红莲(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0332211400041000206) 材料员:陈淳(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0331711193317023384) | 章伯昌:浙建安A(2005)2400443 夏冰:浙建安A(2026)2406434 王善忠:浙建安A(2005)2400444 石礼超:浙建安A(2014)2400077 徐益良:浙建安B(2026)3400320 王星懿:浙建安C3(2025)6402689 徐雪娇:浙建安C1(2026)6401595 | 符合 | 720日历天 | 合格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工程:82552619 资源:68550000 |
否决投标情形:1、浙江耀业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社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10.5(1)①条,其投标被否决。 评标基准价计算采用方法五。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 19日至2026年 8 月 24 日。 招标人(盖章):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新昌县三花路2号,电话:0575-86060052 代理机构(盖章):新昌县鸿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小姐,电话:0575-86252333 日期:2026年 8 月 18 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5-8693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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