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昌县产业投资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服务,于2026年8月18日上午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 | 企业资质 | 项目负责人及证书 | 项目组成员 | 社保要求(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 | 服务期限 | 质量 | 投标报价(元) | 公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证书号A133A08861) | 宿国锋(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20033300827) | 建筑专业负责人:程璐(一级注册建筑师20253305525、高级工程师G3300411657) 结构专业负责人:黄嵩(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S20143302822、高级工程师G3300378466)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缪启东(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20213301228、高级工程师330238286) 电气专业负责人:于涛(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20203301106、高级工程师G210120070193) 暖通专业负责人:吴永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CN20123300327、高级工程师G3300003285) 造价专业负责人:屈琳娟(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1233300023419、高级工程师G3300305816) | 符合 | 符合 | 合格 | 3000000 |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绍兴璟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证书号A133012073-6/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证书号A133A04321) | 沈米钢(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20063300985)、孟芳宁(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20243105527) | 建筑专业负责人:吕峰(一级注册建筑师20083301278、正高级工程师G3300335304) 结构专业负责人:祝文畏(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S20093302091、正高级工程师G3300335179)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俞佳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20243301455、高级工程师G3300403244) 电气专业负责人:刘丽芳(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20203301114、高级工程师G3300188956) 暖通专业负责人:张佳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CN20223300948、高级工程师G3300388051) 造价专业负责人:张科盛(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1063300017136、正高级工程师G3300278115) | 符合 | 符合 | 合格 | 2959470 | 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证书号A133A15721) | 张峙(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20113301553) | 建筑专业负责人:孙伟金(一级注册建筑师20083301257、高级工程师G3300104559) 结构专业负责人:董燕(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S20083301997、高级工程师G3300168393)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钱建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20183300936、高级工程师G3300347728) 电气专业负责人:胡建娣(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20113300468、高级工程师G3300134590) 暖通专业负责人:章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CN20143300431、高级工程师G3300267473) 造价专业负责人:姚远(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12133000018555、高级工程师2022B08907) | 符合 | 符合 | 合格 | 3091002 |
与中标候选人相关的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评审指标 | 评审结果 | 公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双桥(云谷)单元XH0205-21地块(文化、体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暂定名) | 总建筑面积:54685㎡ 完成时间:2023.7.3 | 通过 |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绍兴璟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 总建筑面积:109700㎡ 完成时间:2025.8.5 | 通过 | 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绍兴市公安局特警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战训指挥大楼及多功能大楼、生活备勤楼等 | 总建筑面积:32492.33㎡ 完成时间:2022.1.5 | 通过 |
下浮率K值为11。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 8 月 20 日至2026年 8 月 24 日。 否决投标情形:1、无。 招标人(盖章):新昌县新宸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18号,电话:0575-86620582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先生,电话:19857571983 日 期:2026年 8 月 19 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5-8693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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