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初丝湾地块平整项目施工废水直排河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9 16:5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根据《2025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绍兴市问题整改方案》,涉及我县2025年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初丝湾地块平整项目施工废水直排河道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新昌县羽林街道拔茅大坑河河水浑浊发白,形成“牛奶河”,汇入新昌江,污染来源为初丝湾地块平整项目施工废水。

二、整改时限

2026年10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

对初丝湾地块平整项目进行排查和整治,落实三级巡查责任,定期开展施工工地专项联合检查,坚决杜绝施工废水外排的现象。

四、整改措施

1.立行立改。2026 年 4 月底前,对废水外排行为进行处罚;督促初丝湾二号地块平整项目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规范平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收集,对废水沉淀池进行提升改造,确保施工废水不满溢、不渗漏、不外排。 

2.举一反三。2026 年 10 月底前,对新昌县的“三通一平”项目、施工项目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沉淀池是否规范设置并定期清淤、是否存在施工废水直排、偷排现象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放行为。 

3.长效机制。落实新昌县“乡镇(街道)—村(社区)— 网格员”三级巡查责任,重点关注各类施工场地的扬尘管控、废水管控情况及周边河道水质情况。完善新昌县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结合 2026 年度“政府派单·综合监管”场景清单定期开展施工工地专项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形成闭环。

五、整改完成情况

1.已完成。县综合执法局已于2025年12月18日对初丝湾二号地块废水外排行为进行处罚(决定书文号:新昌综执罚决字[2025]第001355号),罚款50000元。项目主管单位县高创集团已督促施工单位完成工地沉淀池扩建、池体加固等整改工作,并且停止了产生污水量较大的石块切割工序。

2.已完成。县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已对新昌县“三通一平”项目、施工项目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3.已完成。各乡镇(街道)已按要求落实三级巡查机制,对辖区施工场地管控情况开展定期巡查。县建设局等责任单位结合2026年度“政府派单·综合监管”场景清单开展施工工地专项联合检查,同时全县各相关单位、乡镇街道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施工工地开展常态化排查。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10月13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5-86039511

联系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钟楼南村32号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