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如城智能科技孵化园
发布时间: 2026- 08- 05   15: 07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关闭窗口

新昌县如城智能科技孵化园

答疑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1. 原招标文件“A”类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增加一项:[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查询截图,且证书状态显示为“有效”,否决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做相应修改

  2. 问:招标文件第49页,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能力中,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类(房屋建筑、安装)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牵头单位属于浙江省外企业,由于各地评定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名称有所差异,请问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名称为“工民建”或专业名称为“房屋建筑结构工程”是否符合要求?

    答:予以认可。

  3.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计算采用方法一、方法三、方法五,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原招标文件方法一未显示”,现补充显示“”。

  4.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新昌县东门如城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城市建设技术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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