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内设机构 |
|
|
 |
设办公室、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宣传教育科、基层工作管理科、“148”法律服务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5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
1、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研究、制订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2、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协调各业务科室间的工作关系; 3、负责人事、工资、财务管理工作,做好政务信息、调研、文秘、统计、档案管理及后勤等工作; 4、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公务人员业务培训,协助做好队伍建设工作。
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
1、负责实施法律服务工作计划,组织法律服务业务调研、专业培训和对外交流; 2、负责全县法律服务机构设立的初审报批和年检工作; 3、负责法律服务证照申领的初审、申报,协助职改部门做好律师、公证员的职称评审工作; 4、负责法律服务业执业纪律的监督检查和惩戒工作; 5、负责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变更、撤销的初审工作; 6、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宣传教育科
1、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实施全县普法规划; 2、负责指导、管理各镇(乡、街道)、县级机关和县属企事单位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辅导和培训工作; 3、负责指导、检查全县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活动,承担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负责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典型经验的调研、总结、交流和推广工作;
基层工作管理科
1、负责管理、指导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和业务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和专项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负责管理、指导基层司法所组织和业务工作; 4、负责了解和掌握全县归正人员回归社会安置帮教工作的总体情况,承担县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8”法律服务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
1、负责制订和实施“148”建设总体规划; 2、负责“148”专线值班工作,直接调处有重大影响的有关矛盾纠纷; 3、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及相关部门的联动协调工作; 4、负责为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 5、负责具体组织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