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13 16:4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供销社
各科室、下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李一景同志任业务管理科科长;
胡巧巧同志任合作经济科科长;
梁海兴同志任资产管理科科长;
徐 娴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胡巧巧同志业务管理科科长、资产管理科科长职务。
上述职务任免职时间从2016年11月7日社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