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昌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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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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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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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有关部门,其它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新昌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 昌 县 财 政 局

                   2017年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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