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5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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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环保局
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县环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环保局的精心指导下,以“两山”理论为引领,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为抓手,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以优化提升环境质量为目标,全方位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成功创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3月13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剿灭劣Ⅴ类水动员会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部署会,全面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年初召开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部署会,出台实施《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实施意见》,编制实施《新昌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严格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扎实开展创建工作。8月24日,省环保厅受环保部委托来新核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9月20日-21日,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湖州安吉召开,会上公布了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新昌正式成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全国46个,全省仅5个,全市为唯一。
二是扎实推进美丽新昌建设工作。全面完成2016年度美丽新昌建设薄弱环节整改,分解落实2017年度部门、乡镇、街道美丽新昌建设任务,进一步明确美丽新昌建设工作职责和目标要求。在《新昌县环境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最终方案已通过省技术组审核并报省环保厅。颁布实施《新昌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和《新昌县生态补偿资金转移支付试行办法》。5月16日,2017年两美浙江高峰论坛暨“两美浙江特色体验地”命名仪式在嘉善召开,新昌县等14个县(市、区)荣获“两美浙江特色体验地”称号,我县成为绍兴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满意率为79.72%,相比2016年(78.34%)提升1.38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78.54%)1.18个百分点。
三是持续优化提升县域环境质量。全年空气优良率90.7%,其中优121天,与2016年度相比上升1.8个百分点;PM2.5均值浓度为35μg/m3,年均值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2016年度相比下降5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达标率98.2%。新昌江、澄潭江、黄泽江“三江”交接断面水质均值保持在Ⅱ类水标准,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平均值分别为2.2mg/L、0.15mg/L、0.063mg/L,三项污染指数之和为0.832,与2016年相比高锰酸盐指数下降8.3%,氨氮上升7.1%,总磷持平,三项污染指数之和下降2.7%,评价结果为优秀。14个地表水断面达标率100%,县城、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Ⅰ~Ⅱ类标准,达标率100%。
二、科学精准施策,全面打赢治水剿劣攻坚战。
一是全面实现“灭Ⅳ增Ⅱ”的剿劣目标。全省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县迅速行动,先后开展了全县水体三轮集中摸排,摸排期间,全县共送检有效水样1437个,累计摸排出劣Ⅴ类小微水体146个、Ⅴ类70个、Ⅳ类70个,合计286个。根据摸排情况,我县拉高标杆提出了“灭Ⅳ增Ⅱ”的剿劣目标,要求在5月底前剿灭Ⅴ类劣Ⅴ类水的基础上,9月底前全面完成工程性措施,年底前全面剿灭Ⅳ类水。各乡镇(街道)重抓“截、清、治、修”四环节,挂图作战,亮点纷呈,至8月底,已全面完成Ⅳ类及以下水体的剿灭任务,286个待整治小微水体已全部达到Ⅲ类以上标准,提前完成了工作目标。
二是积极推进治水工程项目建设。深入开展“五水共治”工作,全年累计完成“五水共治”投资39.45亿元。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五水共治”年度任务,完成市定投资目标110.1%。治污水方面,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完工率118%;全年累计清淤139万方,占县定目标任务40万方的347.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验收移交完成率100%;入河排放口整治完成率100%;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完成率100%。防洪排涝方面,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投资完成率100%;建设雨水管网实施项目完成率143%。保供抓节方面,钦寸水库下闸蓄水,超额完成全年投资计划;建设屋顶集雨等雨水收集系统、改造节水器具、改造“一户一表”完工率均达到或超过100%。
三是建立健全河长管理长效机制。细化深化“河长制”,强化河长巡河履职,目前村镇级河长使用河长通APP巡河完成率保持在100%。所有行政村小微水体落实了河长和责任人,小微水体公示牌均已安装到位。建立了“湖长制”,全县范围内128座水库(其中大型水库2座,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13座、小二型111座),532座1-10万立方山塘均明确了湖长,全面推行“湖长制”管理。建立县级部门挂联机制,全县除移民村外现有的398个行政村,均落实县级挂联部门,各部门每月至少到联系村督导一次,驻村一周,月底前向县委组织部和县治水办提交书面督导情况报告。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剿劣销号管理和月度考评制,对各乡镇(街道)剿劣工作情况每月进行考核排名并在新昌报上公示。
三、统筹协调推进,继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继续深化工业企业废气整治。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增加废气治理设施、拆除煤气发生站等措施,减少臭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摩轮公司煤气发生站已经关停拆除,汽轮公司煤气发生站已停用,废气处理设施已经安装到位,在原先17套废气处理设备基础上,新增7套处理设施。新昌制药厂对各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分析和数据收集,制定方案安装废气焚烧系统,预计2018年7月份完成安装。力渊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已经基本整改到位,在原有3套废气处理设施的基础上增加1套废气处理设施,同时新厂区已经开始建设。出台《新昌县化学合成类制药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达标工作方案》,推动企业对标、排查、评估、整改,完成2家涉喷漆工序的汽车维修4S店VOCs治理,完成园区、医化、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华佳热电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二是全面巩固禁燃区创建成果。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21.4万吨,比去年同期23.2万吨削减7.7%,实现全年削减2%的目标。开展对已淘汰改造锅炉“回头看”核查行动,9月底前淘汰31台非禁燃区小型燃煤锅炉,提前全面完成淘汰任务。出台《新昌县城区蜂窝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生产、销售、使用固硫蜂窝煤整治,关停建成区内2家煤饼生产企业、取消30个煤饼销售点,对中心城区182家使用煤饼经营户实施整治,采用清洁能源替代。
三是扎实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环保准入,自2017年1月1日起制造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及进口、销售、注册登记和省外转入的重型柴油客车,全部必须符合国Ⅴ标准要求。严把车辆环保检测关,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对尾气检测不达标的车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维修,经维修后仍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加强环保检测机构联网管理,6月1日起新增新嵊车辆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条环保检测线,年底已通过搬迁、扩建环保联网准入申请,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调整优化检测线布局并通过扩项联网申请,重柴检测线建成投用,2个检测站均实现环检、安检一条龙服务。完成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管理系统软件升级。开展全县加油站地下双层罐更新或防渗设置专项整治,民营加油站点全面完成改造。
四、立行立查立改,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
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于8月11日至9月11日进驻浙江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8月26日至9月1日在绍兴下沉督察,其中8月29日下沉新昌现场督察了长诏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有关情况。督察期间,全局上下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扬了担当有为、务实肯干的工作作风,有力确保了我县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前期准备工作“实”。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前,做早做实做细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制定迎检工作方案,成立迎检协调联络组,设立六个专项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开展工作,并且提前排查存在的环境隐患和不足,梳理摸排出13个需要高度关注的环境问题,实施“一对一”包案化解,有效降低督察期间投诉压力。
二是自我对标要求“高”。 在督察期间,以督察交办件办理质量为着眼点,严格对标,不折不扣全面推进立行立查立改,信访督办件做到2小时内县领导、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到达现场,48小时内落实相应措施,3天内完成办理回复。
三是上下工作对接“准”。全县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始终与上级保持密切联系,做到准确把握工作节奏和重点,特别是下沉绍兴督察期间每天23时至凌晨接受资料紧急调阅任务,多次在凌晨4-5点赴绍兴报送资料,累计调阅资料15批 62 件,无一拖漏和差错。
四是信访督办工作“严”。 督察期间,我县共收到交办件56件(重点件3件,8件重复),占比绍兴总数5.85%,在6个县市区是最少。为有效化解有关环境隐患和矛盾,建立24小时不间断受理群众对环境污染的投诉举报,专门设立举报电话86621203,并在电视、电台、报刊、信息港上予以公布,督察期间,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共受理431件投诉件,及时快速分派,快速查办到位,将环境隐患和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督察期间累计出动现场信访处理780人次,检查企业230家次,立案处罚24家,罚款111万元,责令整改98家,关停15家,行政拘留1人。
五、强化总量控制,科学治污推进污染减排。
一是着力抓好工程项目减排。制定2017年度减排工作计划,水减排项目有万丰汽轮气密性试验设备水检换氦检项目、花田小区等8个旧住宅小区环境改造工程项目,气减排项目有华佳热电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万丰摩轮煤气发生炉淘汰项目,目前项目已全面完成。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源现状调查,实施制药厂、新和成VOCs重点工程、管理减排。预计能完成年度削减化学需氧量1.5%、氨氮2.0%、二氧化硫4.0%、氮氧化物4.0%、VOCs300吨的任务。
二是切实做好排污总量控制。继续推进新增排污权指标市场交易工作,今年以来已经举行六次排污权指标公开拍卖会,共拍出化学需氧量指标7.99吨,氨氮指标0.799吨,二氧化硫指标0.39吨、氮氧化物指标5.337吨,共有57家企业通过竞拍取得排污权指标,成交总额为507.62万元。同时,规范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全年共申报排污企业100家,核定工业企业按季收费33家,按年收费59家,建筑工地收费8家,征收排污费162家次,累计征收排污费208.3万元,收缴入库额208.3万元。
三是继续推进企业雨污口整治。在2016年完成151家企业雨污排放口整治的基础上,通过摸排分析,确定了南岩片、梅澄片、大市聚片有生产性废水排放或油类使用的企业作为整治对象。4月7日,召开新昌县工业企业雨水、污水排放口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治动员会,出台《关于开展企业污水、雨水排放口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企业理清污染物种类,进行雨污分流、分质分流管网改造,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化设置雨水、污水排放口,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共完成企业整治92家。
六、严格环境执法,始终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
一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全年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1万人次,检查企业4300余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31家,责令停止生产85家,已作出处罚决定129件,累计罚款金额663.9376万元,移送公安7件,刑事拘留11人,行政拘留7人,查封企业3家,启动按日计罚3件。先后开展2017年春节前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铁拳1号”剿劣护水专项执法行动、新昌县2017年利剑治废专项行动、印染行业企业含重金属废水专项执法、绿色“护考”行动。建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依法对管辖范围内所有污染源以随机抽查为主要方式开展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对144家企业进行随机抽查,按照25%比例,每季度随机抽查37家,并完善企业基础数据库,全年已累计抽查企业111家。
二是提高信访应急调处能力。今年以来,共受理调处各类环保信访案件338件,其中水、气、固、噪声各类信访件分别有58件(17.15%)、150件( 44.37%)、3件( 0.8%)、109件( 32.24%),其它18件(5.32%)。同时,深化环境监管和应急,对全县7家风险源企业进行应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妥善处置6月12日104国道会墅岭路段油罐车侧翻事件。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议案,今年我局共主办提案议案件9件,其中1件政协提案列为县重点提案,6月23日全面完成办理,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并进行满意度征询,满意率为100%。
三是强化固废和辐射环境监管。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县康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废乳化液1万吨、公盛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公斤贵金属综合回收技改项目已建成投运,并领取了危废经营许可证。加强化工、电镀、表面处理等重点行业危废产生企业的现场检查、核查,督促规范收集、贮存、转移等环节,强化制度、台账管理。强化辐射监管,实现零事故。制定《新昌县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完成第一批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评估报告,启动第二批企业排查、整治。制定《新昌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建成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四是提升环境监测预警水平。完成新昌江智慧河道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建设5个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和35套监控视频并完成平台软件开发,5月份投入运行,9月20日完成整体工程验收,形成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继续完善自动监测网络,建设10个地表水断面微型水站,实现市考地表水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建成9个山区乡镇PM2.5监测点,实现全县16个乡镇(街道)PM2.5监测全覆盖并实时监测通过市控信息平台公布。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完成华佳热电等10家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及验收任务,完成7家印染企业重点源在线监控系统氨氮分析仪建设,目前全县重点污染源企业已有35家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备57套,其中,废水监控设备55套,废气监控设备2套。所有通过验收的企业列入国控企业名单接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V3.1平台,列入省控及以下企业名单接入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与信息管理系统3.0平台35家。
七、提升服务意识,主动优化环境管理服务。
一是积极做好环保许可服务。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今年以来共办理环评审批170个,其中报告书15个,报告表155个,组织召开环评咨询会17次,对19个项目环评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办理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共111个,其中危险废物转移核准40个,锅炉安装核准8个、建筑施工夜间施工核准63个;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在新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挂备案系统和公示系统,在网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共326个。同时,全力推进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改革创新,出台2个文件,引入社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全力清理“三同时”验收历史遗留问题,累计召开环保“三同时”验收督查会10次,全面清理违法违规项目、2016-2017年受处罚的项目、2007-2010年未验收建设项目,1-9月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325个,其中报告书、报告表项目验收243个,登记表项目验收82个。推进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织开展培训和督查3次,组织成立环保验收专家服务团,指导建设单位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0-12月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家。
二是切实做好环境监测服务。每月对新昌江、澄潭江、黄泽江、夹溪江交接断面联合监测、对县级饮用水源长诏水库出口监测,每个单月对市考断面、19个乡镇考核断面、11个乡镇饮用水源进行水质监测。今年以来共提供监测数据9935个,出具各类监测报告583份。组织实施实验室改造提升项目,投资353万元添置检测仪器设备,填补在土壤监测、生物监测、VOC监测等方面的空白,在设备、设施方面基本达到环境监测站三级(东部县)站的标准;计量认证复评审工作有序,梳理173个认证监测项目,新增近20项监测项目,增补土壤监测、辐射监测和其它一些不足领域的相关项目顺利通过认证。
三是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共15主项19小项,其中1项纳入中心“一窗受理”平台,制订办事指南,精简流程,简化所需材料,并推行容缺受理,其中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网上备案,实现跑零次。全面落实“负面清单”、“零审批”等制度创新,推进政府性投资项目和公益项目、零土地技改项目备案制管理,今年以来政府性投资项目和公益项目、零土地技改项目备案22个。
八、加强效能建设,打造新时代环保铁军。
一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全面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制定实施方案,5月23日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义务劳动、广场宣传等活动6次。制定《县环保局2017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发扬“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局领导班子带头上党课,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习近平7.26重要讲话、十九大报告,党员干部参加各项学习教育活动达到550人次。
二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为规范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修订出台《新昌县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有关法律适用及执法规范的实施意见》(新环字〔2017〕43号)。扎实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每个行政处罚案卷做到“一案一评一反馈”,提升办案人员水平,抽查案件质量得到市局肯定,并被评为年度案卷质量优胜单位。严格规范运行网上处罚新平台,每个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作出处罚决定到结案及时、全面输入平台系统,共录入平台运行案件131件,录入率和附件上传率均达到100%。
三是做好环保宣传工作。做好《今日新昌》每月2期“环保之窗”专版,通过县电视台、电台、报纸、“五水共治 生态新昌”公众微信号等宣传平台,已刊出“环保之窗”33期,信息98篇,微信发布92篇。举办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班,对全县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副科级干部开展为期3天的生态文明专题培训。以“环保大讲堂”形式重点加强新形势下企业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已在4家大型企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环保负责人、一线操作工人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培训,培训宣传对象达1000多人次。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并举办万人签名活动,接受咨询投诉,展现我县生态环保成果。开展两个“满意度”集中宣传,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宣传造势,发动全县中小学、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全县市民踊跃参与,印制宣传折页共22万份,通过学生、村干部、社区干部等发放到每家每户,制作宣传挂图1600幅,张贴于城区各居民社区和各乡镇398个行政村的政府宣传窗。
存在问题
一是新昌江水质仍很脆弱。去年黄泥桥断面自动监测站监测新昌江水全年均值为Ⅱ类水。今年由于下半年雨量较少,长诏水库水位较低,生态流量不足,导致全年均值降至为Ⅲ类水。
二是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尚未到位。我县县城面积较小且存狭长型地带,土地指标、空间环境等都存在一定区域发展制约,由于历史原因,产业布局不很合理,园区与居住区交叉分布,个别污染点源引起的局部阵发性废气影响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三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我县污水管网总管有所老化,二三级管网仍存在盲区,老城区及老旧住宅小区雨污混排现象严重,嵊新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上三线天然气长输管线尚未建设完成,能源结构优化相对滞后。生活垃圾处理仅为填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是长诏水库饮用水保护任重道远。长诏水库饮用水水质尽管仍保持在Ⅰ类水标准,但近几年来总磷等个别指标有所上升。库区退耕还林、生态移民、生态红线保护等工作亟需远近结合,逐步推进。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推进之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切实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中央环保督察”成果,持续推进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和人民群众生态获得感。
具体围绕“五个二”推进2018年度工作:
一、巩固深化“两项成果”。
即全面巩固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中央环保督察”成果。
一是全面建立“三线一单”环境准入机制。建立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在2017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要求,逐步开展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优化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县域经济发展和国土空间规划调整,适时调整《新昌县环境功能区划》,分区分类设置产业准入环境标准,提升环境保护优化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的能力。切实建立起“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环境准入约束机制。
二是着力打造“大环保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巩固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成果,建立中央环保督察长效机制,加快构建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体系,真正落实“党委政府管发展必须管环保”、“职能部门管行业必须管环保”、“企业经营者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大环保理念,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在城市规划、产业发展中统筹考虑环境保护要素。积极做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环保监督管理职能,建立生态文明委员会和议事机构,健全高效协调的环保管理运行机制。
三是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面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点多面广、环境投诉举报屡见不鲜、群邻矛盾日益显现的现象,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全面开展全县范围内“散乱污”企业全面彻底摸排,逐家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并重点推进局部区域“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对镜岭区块铸造行业、大市聚区块轴承企业等小微企业的清理和整治,加强执法检查,对无证无照、存在偷排、漏排、渗排、倾倒危险废物等违法现象的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改。
四是扎实推进生态实事工程建设。分解落实2018年美丽新昌建设任务,督促各部门按照美丽新昌建设任务扎实推进各项生态实事工程建设,重点抓好《长诏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实施,推进小将、儒岙、大市聚等上游乡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提标改造工程和退耕还林项目实施,探索开展库区上游农村治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在有条件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推进一级保护区物理或植物隔离,力争水库水质在稳定达到Ⅱ类目标基础上逐步趋向Ⅰ类,库区营养状态低于中度营养水平,进一步保障全县饮用水源水质。
二、持续推进“两大治理”。
(一)持续推进五水共治,继续优化县域水环境质量。
2018年确保我县“五水共治”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持续保持地表水水质断面功能区达标率100%,14个市级断面确保市考优秀,3个省级断面力争省考优秀。
一是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将“河长制”延伸至湖(库)山塘、小微水体,实现 “河长制”全水域、全覆盖。强化河长治河责任意识,严格实行河长巡查制度,进一步发挥县级河(湖)长联系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全面落实“一河(湖)一策”,进一步提升绍兴河长通APP巡河、水质数据、问题任务督导等信息化管理水平。着力“增II”目标实现,在城区内河水系探索建立生态流量调度机制,进一步改善城区内河水环境质量,努力实现III类水体向II类水质优化。
二是切实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扎实推进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改造工作,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创建,逐步实现工业园区、工业小区、城区住宅小区污水零直排。2018年重点开展青山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继续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雨污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城区餐饮业污水排放整改和城区洗车行业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三是全力推进治水项目实施。2018年计划完成“五水共治”投资约16.01亿元,其中治污水11.36亿元,完成17个区块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完成12个乡镇的综合环境整治提升,完成山塘水库及太平塘清淤30万方以上;防洪排涝3.83亿元,其中钦寸水库完成投资3亿元,实施东茗、黄潭坑、三山等3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保供节水0.91亿元,完成左于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形象进度的80%,改善农村饮水人口2万人,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500亩。
(二)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继续优化空气环境质量。
2018年我县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为,PM2.5均值保持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AQI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
一是落实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督促万丰摩轮二工厂、力渊铸造、通用机械于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搬迁,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散乱污”企业全面排查,制定实施方案,拟定分类整治方向,推进VOCs全面整治,建立动态管理台帐,重点管控O3污染。
二是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建成上三线天然气总管,扩大天然气管网覆盖面,扩充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淘汰改造禁燃区内生物质锅炉和推进非禁燃区清洁能源改造步伐。
三是完成医化企业废气达标整治。新昌制药厂建成废气焚烧炉,新和成公司推进老厂区关停,并在2018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废气整治提升,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四是全面启动土壤污染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新昌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确定相应类别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的分布和面积,建立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不断完善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库管理机制。另外,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继续深入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开展重金属、VOCs减排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
三、着力夯实“两项基础”。
一是全面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夯实总量管控基础。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我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普查工作机构,全面摸排和登记我县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全面掌握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全面掌握县域污染源分布和污染总量,为污染物总量控制打下基础。
二是全面推行“规划环评+环境标准”,夯实区域准入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加强区域规划环评宏观管理,通过制定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清单,推动优化区域布局和定位,明确和增强区域发展环境支撑,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高新园区、新昌工业园区、新昌智能装备小镇、万丰航空小镇全面实施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完成园区(小镇)规划环评,并制订实施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四、不断提升“两种能力”。
一是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全面融合环境监测监控体系,最大化的发挥监测监控预警作用。充分发挥新昌江“智慧河道”综合管理平台作用,全面整合接入已建的12个地表水自动站、17个空气监测站、35套监控视频以及各类应用系统,修补完善管理平台并进行监控智能化改造,为环境执法和管理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为更好的监管重点污染源,新建7家印染企业在线监控总氮分析仪,整合完善视频门禁系统后接入省厅污染源管理平台。
二是不断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建立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利用司法力量积极推进环境执法监管,2018年重点针对医疗诊所环境监管薄弱环节,与检察院联合开展医疗诊所环保专项整治,特别是医疗废水处理情况、医疗废弃物委托处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行业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抓好全县洗车行业专项执法,会同综合执法局对洗车经营户环评审批情况、废水处理排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同时,认真抓好新《水污染防治法》、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严格执行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强制手段,靠前执法,主动出击,让铁腕治污变成新常态。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和网上处罚平台的运行和管理,加强环境违法行为“黑名单”等制度的落实。
五、持续提高“两项满意度”。
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和“五水共治”公众满意度,力争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和“五水共治”群众满意度保持全市前列。一是要继续加大生态环保宣传力度,创新宣传载体,利用好新昌报、电视电台、微信公众号、“新昌治水”微信群等宣传平台不断开展生态成果类、治水活动类、环境普法类宣传。二是要不断提升环保服务水平,继续优化环评审批程序、加强企业自主验收指导、主动送法进企业等,建立环保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特别是建立对行政处罚对象的走访回访机制,不断提升环保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三是要切实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亮出新时代新昌环保精神,“铁腕治污、暖心服务、担当有为、守护山水”,打造一支能干会干、想干肯干、干成干净的新时代环保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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