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司法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8-03-07 14: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分享:


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新昌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厅、市局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工作主线,以开展“三个年”活动为契机,结合新昌实际,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紧贴中心,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新作为 一是服务“大拆改”行动。组建由“两代表一委员”、资深律师、公证处主任组成的“拆改”工作法律服务专家团,指派1名律师常驻县拆改办全程全天候提供法律服务,并组织多名律师不定期到拆改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政策解答。县公证处开辟“绿色通道”为征迁户搬迁、公寓房安置择房提供公证服务。我局包干的七星街道坎头村、羽林街道藕岸村、丁家园村共94户拆迁户均按时完成签约。二是服务村级换届选举。印制下发“浙江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宪法”、“九严禁十不准”宣传挂图等宣传资料20000多份,到镇、村开展送法下乡8次,对全县36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走访和谈话教育,签订村级换届选举自律承诺书,把好参选资格的“联审关”,在7133名人员中排查出不符合资格的13人,有力确保全县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三是服务治水剿劣。专门出台《新昌县司法局挂联行政村助力剿灭劣V类水工作方案》,组建7个督导小组走村串户到溪到河到沟实地督查指导65次,挂联的七星街道13个行政村全面按时完成剿劣任务。

(二)主动服务,在惠企便民中创出新举措 一是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3大项5小项司法行政事项全部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县公证处积极推出“最多跑一次”的公证事项15项,并落实“邮寄送达”、“绿色便捷通道”、公证业务法律援助等措施,切实做到“施惠于企,方便于民。”二是创新推出“你点我援”淘宝式法律援助服务。以保障受援人对援助案件承办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为出发点,该模式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透明度,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得到全面推广,得到省厅马柏伟厅长的高度肯定,并被评为2017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奖。2017年,共办理点援案件355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赔偿470余万元,受援人满意率均为100%。三是开展“小微企业”大走访。由局领导带队,各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积极参与,累计出动132人次,走访小微企业800余家,帮助企业免费“法律体检”30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风险提示函25份,发放法律服务宣传折页1000份,提供法律风险防范建议600多条,努力打通了法律服务小微企业“最后一公里”。四是推出法律“专家门诊”活动。由各律所主任、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在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轮流坐诊,无偿为公众解答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共开设“专家门诊”12期,接受来人来电法律咨询190余人次,帮助解答法律问题116个,进一步满足了群众对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五是设立涉侨法律服务站。与县侨办、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在浙江泽大(新昌)律师事务所成立了我县首个涉侨法律服务联络站,为我县涉侨人士、涉侨企业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提供了新的权益保护渠道,搭建了一个更加便捷的交流平台。

(三)推陈出新,在“法润新昌”中打造新品牌 一是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制定下发《201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建立了普法责任清单制,推动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切实承担起法治宣传的主体责任,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二是启动“法润新昌”专项行动。以学法我先行、校园学法崇德、企业诚信守法、基层依法治理四大活动为行动内容,营造了全县浓厚的法治氛围。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扎实推进,成功创建“法律风险防范平台建设先进单位”39个,市级诚信守法示范企业5家,县级37家,市级民主法治村5个,县级30个。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村”1个。三是创新普法载体。在全县部署开展大型广场宣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知识竞赛、“我与宪法”征文比赛、“宪法小故事”演讲比赛、“法在心中”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等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积极倡导“指尖上普法”,做优做强“新昌司法”微信公众号,成为全县普法学法用法考法的重要平台。

(四)管控有为,在维护安全稳定中作出新贡献 一是扎实做好两类特殊人群管控。全面履行社区矫正职责,健全教育帮扶机制,全力做好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党的十九大、互联网大会等特殊时期的监管安全。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初步建成并投入运行。加强监地衔接,落实安置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刑释人员重新犯罪,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全年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15人,解矫288人,现在册337人,办理审前调查65件,警告104人次,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7人,无一人脱漏管。接收刑释人员161人,安置帮教率100%。二是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推进。成立新昌首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个人调解室—“海燕调解室”,吸引省、市、县有关电视台专门进行了采访报道。2017年,全县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3263件,成功调处3257件,调解成功率达99.8%。其中大调解服务中心各调委会受理调处1987件,成功1981件,涉及死亡及重大案件35件,牢筑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三是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律师行业“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专项经费82万。县公证处严格落实司法部“五不准”要求,把质量作为公证生命线。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抽查4次,共抽查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12家116人次,发现并督促整改法顾合同未附、质量监督卡时间未签等5类问题,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队伍业务水平。2017年,律师办理各类案件1933件,业务收入1772万元,同比增长13.5%;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2524件,业务收入230万元,同比增长31.3%。

(五)正风肃纪,在锻造队伍中呈现新气象 一是系统党建工作有效提升。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从5月中旬起在系统上下扎实推进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11月中旬起,层层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在全系统迅速部署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掀起学习热潮。全年共开展领导干部上党课3次,集中学习10次,专题讨论8次。二是干部队伍培养成效明显。注重在拆改、维稳安保等急难险重工作中锻炼、培养、使用干部。全年先后组织干部参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信息宣传等上级各类业务培训10批120多人次。开展“法律服务深化年”“基层建设推进年”“队伍能力提升年”等“三个年”活动,队伍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在全市社区矫正、公证技能大比武中,我局代表队分别取得了团体第一、第二的好成绩。三是信息宣传工作再创佳绩。全年累计被省厅录用信息16篇,被市局录用信息39篇,被市两办录用8篇,县两办录用37篇,信息宣传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前列,并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县党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2018年工作思路


总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更深更广更高法律服务需求为总目标,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继续深化法律服务,继续推进“法润新昌”,继续夯实基层基础,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为法治新昌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以推进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 一是开展实体平台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优质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更加主动发挥职能优势,创新惠企便民举措,丰富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和形式。进一步规范已建成的镇工作站、村工作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在站点统一设置标识标牌,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普惠、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二是开展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进一步精心谋划、创新举措,扎实推进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服务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发挥法律服务在制定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政策、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做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企业和群众的法律需求延伸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覆盖到哪里。三是开展法律服务业规范化建设。深入实施“名品名所名律师”培育工程,重点推进综合性品牌规模所创建。探索公证服务转型升级,严格执行公证执业“五不准”规定,完善公证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法律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和行业党建工作,促使法律服务机构在业务能力、质量管理、规范化水平、树立自身形象和为民服务上提档升级,进一步做大做强新昌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业。

(二)以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为目标,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法润新昌”专项行动。深入实施“法润新昌”三年行动计划,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创设普法新载体上开动脑筋,着力打造富有特色的新昌普法样板。在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更加注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更加突出普法重点对象,更加注重法治文化建设,更加注重基层依法治理,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二是创新开展新宪法宣传活动。认真谋划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层面、各领域。加强信息化平台运用,推进“互联网+”普法,继续做优做强“新昌司法”微信公众号,扩大微信公众号影响力,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塔群开展新宪法宣传。三是扎实做好“七五”普法中期迎检工作。全力做好5月市普法办对我县“七五”普法的中期检查迎检工作,提前预先开展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认真总结归纳中期普法工作经验,精心准备资料,做好各项迎检准备,确保中期检查中新昌排名在市内靠前。

(三)以加强“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载体,坚持好发展好总结好“枫桥经验” 一是认识创建重要性。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中央、省、市委将开展一系列纪念活动。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司法行政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并发挥重要作用的重要途径,是司法行政系统加强基层基础的迫切需要。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是“枫桥经验”发展的载体,通过“枫桥式”司法所的创建,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二是把握创建重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三治”融合;突出基础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统筹统抓这“三大重点”;提升“枫桥式”法治宣传、“枫桥式”人民调解、“枫桥式”矫正帮教、“枫桥式”法律服务这“四项业务”,以实际行动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昌城乡开花结果,总结出有鲜明特色的新昌“枫桥经验”。三是明确创建要求。严格按照市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实施意见》中制定的创建要求和标准,对标对表过程性指标,制定详细的创建方案和计划。创建工作落实到基层一线,由基层线牵头具体工作,各业务线之间互相衔接配合,做好与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协调工作,切实解决创建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四)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切入点,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肩负起政治责任,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落实治本安全观的重要举措。对可能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犯罪人员有联系的社区服刑人员、刑释人员以适当方式进行谈话,教育其主动交代或揭发检举。教育、引导律师严格遵守法律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二是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建设完成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升级版。自觉把“不跑人”的底线安全观转变为向社会输出“合格社会人”的治本安全观,将修心工程推进到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帮扶全过程。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方式方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调动近亲属帮教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监地衔接工作、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切实做好日常排查特别是重点时段排查工作,做好管控到位,努力确保不发生刑满释放人员的严重刑事犯罪,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三是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动态排查机制,组建一支人民调解员信息员队伍,不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大对重大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主动适应新时代人民主要矛盾发生变化新形势,大力弘扬“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合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及时反映、有效满足民生诉求。

(五)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司法行政改革“鲜活样本” 一是继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拓展范围,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更多法律服务事项延伸。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全容缺全代办”“全城通办”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实施“你点我援”淘宝式法律援助模式和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专家门诊”制度,进一步实施“刑辩全覆盖”,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服务效能,不断提高社会群众对司法行政部门的满意度。二是加快推进律师调解试点。进一步深化多元化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助推“平安新昌”建设。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组建调解律师名册,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律所分别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制定律师调解相关制度;在下半年全面组织律师开展调解工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三是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化。在严肃规范加强社区矫正监管的基础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引进社区组织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提升教育矫正实效。按照“一县一品”要求,加快建立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打造社区矫正社会化新昌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