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新昌县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30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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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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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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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新昌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居民居住格局发生较大变化。农村人口在城区购房、租住、就业加速,老百姓子女就学需求也相应成为关注热点。为适应城区义务教育发展需要,县委、县府在城区四所初中八所小学的基础上,2018年完成西郊中学的扩建和礼泉小学的迁建,2019年又将全面完成潜溪中学、城东实验学校的新建,同时撤并塔山完小、新民小学、新民中学、泉清完小。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充分保障义教段学生相对就近入学,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目标  

(一)科学规划学校招生区域,满足学校发展办学定位和生源空间。  

(二)优化部分学校学区,适应教育新形势的发展和群众对入学的要求。  

(三)进一步促进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四)着眼学区调整周期的生源承载能力,符合教育现代化县的创建要求。

、调整依据  

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 号)文件精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区域内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学生人数、所在社区、交通状况等因素,依街道、社区、路段、河道、门牌号、村组等合理划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的规定,科学制定学区调整方案。

三、调整原则  

(一)坚持“整体规划、全面覆盖”的原则。统筹考虑城市发展现状、人口分布、学校办学条件等综合因素,以道路或河流为界,合理划分城区各公办学校学区范围,保障适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相对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消除大班额现象,严禁跨学区择校。

(三)坚持“尊重历史、适度超前”的原则。老城区改造中的拆迁户,根据自愿原则,既可选择调整后学区入学,也可选择原学区入学(7年),同时设置双学区,确保平稳过渡。

(四)坚持“基本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稳步推进学区调整。

四、具体学区调整方案

小学:新昌江以北原七星小学、城西小学的学区生划入礼泉小学;撤塔山完小,其学区生划入礼泉小学;城西小学西边由原新中路调整到七星路;皮尔轴承东侧围墙→城东大桥→沿新昌江→平川桥→219省道以东区域原城东小学的学区生划入城东实验学校;撤新民小学、泉清完小,其学区生划入城东实验学校。

中学:潜溪江→五四桥→新蟠线与坤豪路交叉口以西的原七星中学学区生划入潜溪中学;城关中学、实验中学原以南明新村中间路为分界线调整到以小寺岙入口为分界线;新昌江以北原七星中学的学区生划入西郊中学;皮尔轴承东侧围墙→城东大桥→沿新昌江→平川桥→219省道以东区域原实验中学的学区生划入城东实验学校;撤新民中学,其学区生划入城东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