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02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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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各科室、司法所、公证处:
根据人社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和中组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张小燕等同志试用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经研究决定:
张小燕、骆沉、石伟杰、潘卓伟等同志为一级科员。
张小燕、骆沉、石伟杰任职时间从2019年6月起计算;潘卓伟任职时间从2019年8月起计算。
中共新昌县司法局党组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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