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市聚镇委员会关于应美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2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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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市聚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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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各办(中心)、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应美善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蔡文韬同志任综合信息指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团委副书记职务;

章泽明同志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园区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唐贵海同志任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  军同志任村镇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村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邱益灿同志任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村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职务;

潘  佳同志任总工会主席,免去其妇联主席、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俞薇薇同志任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梁丹丹同志任妇联主席(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  洋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阮莉静同志任综合信息指挥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金圣宁同志任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秋红同志任两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佳楠同志任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两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  光同志任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琪律同志任总工会副主席,免去其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

唐伟江同志的财政所所长职务;

赵海峰同志的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  祥同志的两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职务;

潘宏国同志的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志宏同志的总工会主席职务;

周天涯同志的总工会副主席职务;

以上任免时间从2019年4月15日镇党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大市聚镇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