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昌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9 08:3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信息来源:

浙江省新昌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投资发展集团)系新昌县国资办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负责全县的投融资及相关管理工作。为满足县投资发展集团用工需要,根据《新昌县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用工管理办法》、《浙江省新昌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员工招聘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中层副职岗位2名,一般工作人员岗位6名。

二、选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浙江省内银行客户经理经历且在银行工作满2年,其中报考中层副职岗位的要求现任银行中层及以上职务或具有5年以上客户经理经历(工作时间、客户经理任职时间计算至2019630);

6.年龄18岁至35岁(19846302001630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2.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到国有企业任职的;

3.金融监管部门对任职资格有限制规定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拟聘任职务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选聘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报名资料到县财政局大楼401办公室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仅限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也可通过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联系邮箱(xcgzk1@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1985日;联系电话:86381870

2.报名资料

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照片3张(其中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二)资格审查。由县国资办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随时取消报名人员选聘资格。确认报考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调整选聘计划。

(三)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四)进行考察。考察由县国资办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得分的高低,按选聘人数1:2的比例人选进行考察,如人选不足1:2的比例,则对通过面试的全员进行考察。对自动放弃者取消其选聘资格,并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讨论决定。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经县财政局(国资办)党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适,则在考察对象中另行择优递补体检。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用工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选聘人员报名表.docx

 

 

 

 

               浙江省新昌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9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