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行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二)拟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承担辖区内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受理、调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举报投诉。 (六)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七)承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平安综治、反恐维稳、应急管理、生态环保等相关工作。 (八)完成新昌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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