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县受委托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责任主体和施工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等管理的具体事务。 (二)承担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抽查和工程施工安全事故调查等技术支撑工作,协调处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投诉。 (三)承担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技术研究工作,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四)承担全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等具体事务。 (五)承办全县建筑企业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和建筑工地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等工作。 (六)承担全县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对本地区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负责本地区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 (七)完成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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