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机构名称 新昌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 徐兴江
地址 鼓山东路186号
工作职责

新昌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编制和修订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城区管辖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改造的具体事务。

(三)承办城市道路挖掘、占道等相关审批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承担城区管辖范围内市政设施大、中修项目的实施工作。

(五)承担全县市政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六)负责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七)承担城区管辖范围内管线的管理和综合协调。

(八)负责城区管线的普查及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参与管线综合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制订,参与城区项目建设前期各类管线布置审查工作。

(十)负责城区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地下管线资料接收工作,并纳入信息系统。

(十一)完成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值班电话 0575-86938708
办公时间 夏令时: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冬令时: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