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机构名称 新昌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 黄林江
地址 南明路173号
工作职责

新昌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房屋征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政策的调研、拟订、实施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承担由县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等行政辅助工作。

(三)完成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值班电话 0575-86938385
办公时间 夏令时: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冬令时: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