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养殖业技术推广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承担畜牧和水产技术引进、推广、种苗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具体业务工作。(二)承担畜牧业和渔业生产管理活动的技术指导,掌握产业动态,开展形势分析,推动畜牧业和渔业绿色发展。(三)配合做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及兽药器械、种畜禽和畜产品、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等质量安全相关工作。(四)承担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职能,负责全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五)负责动物疫病和水产病虫害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扑灭等技术工作,承担动物防疫具体事务。(六)承担畜牧业、渔业、饲料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七)完成新昌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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