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的招聘考试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人员培训计划。
(三)配合县委组织部承办全县公务员面试相关工作。
(四)承担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相关工作。
(五)承办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完成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