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党委、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保卫部门委托的检验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案(事)件的现场勘查和复查串并案工作,为全县各类案(事)件的侦办、处置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级公安机关各类刑事技术数据库的建设、维护、管理、应用及推广等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刑事技术总体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全县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管理工作。承担刑事技术管理、科研、培训、新技术应用推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