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协调全局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负责重大警务部署、执法执勤以及内部管理情况督察。负责处置涉及督察职责范围内的群众举报投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工作。受理、督促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开展信访调查、责任倒查、司法救助以及终结审核工作。分析研究信访情况,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处理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信访件(来电除外)。协助驻京信访工作组做好劝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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