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所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审计工作。负责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所属企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重大项目的稽察。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