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司法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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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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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我局根据省厅和市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新职能,找准新定位,展现新作为,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打造创新型城市,建设现代化新昌”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2月,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荣获绍兴市创新“枫桥经验”先进集体。6月15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发布2018年度法治示范县和先进县名单,我县连续第三年获评法治先进县,并跻身省内6个2018年度法治示范县,是绍兴市唯一上榜的县(市、区)。在此基础上,我县积极申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并于9月接受了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实地评查,得到考评组充分肯定。

一、加强统筹协调,凝合力优机制,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凸显新进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县机构改革方案,县司法局和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政府行政复议局)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县司法局,加挂县行政复议局牌子,并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重组后,我局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配强工作队伍,切实加强全面依法治县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政策研究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机制。顺利完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会召开相关工作,总体实现依法治县相关工作平稳过渡、有序运行。抓好法治建设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制定《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昌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等多个制度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相关制度。

(二)积极抓好督查统筹。切实承担起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全面依法治县的工作责任,整合原有法治新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各项考核工作,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努力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创新“红黄”亮牌五步督察模式,对照《2019年法治浙江建设工作评价标准考评责任分解体系》《2019年法治新昌建设工作任务清单》等,会同县府办就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以“领导点题、部门负责人主讲”形式,将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纳入固定议程,收集汇总各部门学法主题30个。

(三)着力推进示范创建。积极做好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相关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严格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制定的《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将100项考核指标分解至全县40多个机关单位和部门,统筹协调各机关单位和部门对标找差、真抓实干,完成自评自查、台账收集、资料上报等工作。组织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召开省委依法治省办来新实地评查示范县创建动员部署会,扎实做好省委依法治省办来新实地评查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的迎检工作。12月,在市委托第三方进行的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满意度调查中,11项指标中新昌有6项指标进前三,3项指标进前二,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

二、 强化审核管理,抓落实促规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果

(一)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制定出台《新昌县行政复议案件集体会审制度》、《新昌县行政复议工作流程规定》等复议工作规范性文件,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各环节和流程。积极采取听证会、实地调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等形式加大案件公开审理力度,探索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着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全年县本级累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1件,涉及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人力社保、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行政、综合执法、乡镇(街道)拆迁改造等8个领域;其中不予受理3件,受理28件,结案26件,办结率92.9%。同期,承办市政府受理的涉及县政府的复议案件4件。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起草《新昌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制度,全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的法制审核,实现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100%覆盖。全年累计审核规范性文件34件,备案24件。按照要求开展涉及机构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县2019年7月31日前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47件,其中涉及机构改革的文件9件。

(三)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对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公告,共确认行政执法机关31个,其中法定行政执法机关(含挂牌)28个,授权行政执法机关3个。做好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重新审核认定,共注销清理过期证件104个,上报换证495人。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县行政执法证考试,正式参考495人,通过426人,实际参考率和通过率分别达到96%和86%,全县行政执法证持证率上升至91.3%。

(四)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和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头开展部门间“最多跑一次”行政许可监管领域事项工作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汇总涉及16个部门的93项部门间“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梳理公布办事指南及流程图,优化办事流程及所需材料,提升行政办事效能。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我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各部门证明事项清理有关意见,对全县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推动形成第一批《新昌县级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共涉及18个县级单位部门,取消各类证明材料348项。

三、推进良法善治,夯基础提亮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出新成效

(一)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注重因地制宜开展法治阵地建设,推动打造与整体环境融为一体的法治文化景观,儒岙镇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澄潭镇法治公园被命名为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人流密集的南明街道东联农贸市场建成首个“市场说法”法治宣传阵地,将法律元素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在全县宗教界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佛寺被评为2019年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做好与有关乡镇(街道)的对接沟通指导工作,在澄潭镇精心打造全县首个宪法主题公园,在羽林街道芦士村指导建成全县首个村级宪法主题公园,并积极参与梁柏台纪念馆宪法广场布展相关工作,在全县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丰富法治宣传形式。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做好“法润新昌”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各项工作。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等节日契机,推进“流动式送法”。不断凝聚法治宣传合力,配合县委宣传部开展阳光文化进礼堂送法下乡活动,并全力助推“律师+老师”“两师护苗计划”,以结对共建的形式推进送法进校园、送法进课堂。创新首个宪法宣传月暨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活动形式,以“法治新昌·骑乐无穷”为主题,举办全县首次“宪法骑行”火炬传递活动,取得良好普法效果。加强线上普法,发挥“传统媒介+新媒体”双重作用,《新昌司法》公众号平台继续发挥“法治宣传窗口”作用,通过发布以案释法、法治动态等促进“滴灌式”普法。全年累计编发各类微信、普法信息700余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8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法治宣传品5万余份。

(三)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全年新增8家县级、15家市级、6家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实现县级民主法治村全覆。深入推进“法润新昌·企业诚信守法”行动,新增县级诚信守法示范企业35家,法律风险防范平台建设单位38家,有效增强企业诚信守法与风险防范意识。做好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相关工作,创新按照“分点抽选、突出公平、提速抽号”的工作方式,产生拟任命人民陪审员人选177名。

(四)基层基础建设稳步推进。根据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实施意见>的通知》、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评价标准(修订)>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定第二批“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单位,并有效运用2018年已建成的3个所的成功建设经验,推动拟建所完善硬件、规范软件,大市聚、儒岙、小将3个所成功创建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大力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儒岙、回山、巧英、小将、大市聚5个所成功创建市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全县司法所面貌进一步提升。

四、围绕中心工作,聚资源优服务,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一)“三服务”活动成效明显。坚持“常态化部署,制度化开展,清单化推进”,深化“三服务”,收到并解决“三服务”活动现场问题清单61个,本局研究解决问题清单35个。开展“走企连心·送法民企”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局领导带头走访企业,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实际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全年走访企业1065家,开展法律体检339次,向企业提出意见建议218条。县公证处积极参与拆迁改造、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到信访局接访86次,随领导下访21人次,引导群众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坚持开展法律服务“专家门诊”,全年开展48期,接待群众咨询460余人次。持续深化法律顾问制度,截至目前,全县法律服务队伍共担任各级政府及部门、企业法律顾问309家;担任村法律顾问253家,走访村(社区)9975人次,解答群众咨询990余次,帮助审查修订各类合同30余件。  

(二)法律服务行业有序发展。通过把好年检注册关、开展集中教育、警示教育、双随机检查等举措,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秩序,促进法律服务人员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加强律师与法官交流,开展律师眼中的好评法官候选对象民主联评,选出10名律师眼中的好评法官。6月,县委首次聘任8名律师为县委法律顾问,为县委提供日常法律咨询,为依法执政提供法律服务。10月,结合主题教育,通过召开县律师行业党建现场会等实现以党建促所建,以党务强业务,以党风带行风。全年新增律师事务所2家,执业律师3名,实习律师10名;律师办理各类案件2656件,同比增长14.87%,收入3115.8081万元,同比增长32.7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各类案件836件,同比增长13.7%,收入370.57万元,同比增长57.4%。探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帮助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公证与不动产领域信息共享和协通办理等举措,推出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委托办理新模式,推进公证领域创新发展。在公证业务中启用人脸识别系统,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处新设咨询窗口,便民力度不断加强。全年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100件,业务收费达223万余元。

(三)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在首问责任制的基础上,实行法律援助审批主办责任制,明确首位接待申请的工作人员为主办责任人,全力推进“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全力打造“你点我援”淘宝式法律援助服务升级版,为受援群众提供“私人订制”服务,全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法律援助810件,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赔偿960多万元,其中办理集体讨薪援助案件36起400人次,涉及金额525余万元;“对张某某夫妇请求赡养费提供法律援助”、“对精神病人俞某涉嫌盗窃提供法律援助”等2个案例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12月,升级版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并创新设置全县首个24小时全国联网“无人律所”,实现法律服务“一点就通”,公共法律服务环境全面升级。

五、筑牢安全防线,保平安促和谐,司法行政维稳安保实现新强化

(一)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开展扫黑除恶攻坚行动,通过召开专题推进会、开展工作督查、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测试、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等举措,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在矛盾纠纷排查、社区矫正监管等领域推进线索摸排,并切实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代理的监督指导,引导律师依法依规代理辩护涉黑涉恶案件。

(二)特殊人群管控扎实有力。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社区矫正特赦工作,为符合第七类特赦情形的1人、符合第九类特赦情形的17人办理解除矫正手续。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行动,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大庆等特殊时期安保任务。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化,与县福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购买社会服务协议,对儒岙、巧英、城南3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的8小时社区服务活动项目进行代管。全年社区矫正在册总人数496人,累计入矫216人,解矫205人,办理审前调查80起,警告66人次,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9人次;社区矫正对象潘某因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被依法决定收监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因违反信息化核查规定被依法给予警告等3个社区矫正案例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扎实开展安置帮教指导工作,健全刑满释放人员谈话制度和救助机制,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截至目前,我县在册刑释人员1684人,其中2019年接收321人。

(三)矛盾纠纷化解不断深化。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行动,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项目征迁等中心工作和涉及敏感人群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促进纠纷“就地化解”,筑牢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推动建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导入处置机制和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谁调解谁普法”机制。全年累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次,受理并调处成功民间纠纷1753件,调处成功率100%,涉及金额4753万元;其中,受理并调处民营企业纠纷282件,涉及金额825.58万元。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梳理汇总县行政调解权力清单84项,明确相关单位具体调解职责。目前,全县共有行政调解工作人员78名,其中兼职74名,专职4名。

回顾全年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在工作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二是基层法治文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2020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法治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重要标志和重要基石的定位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为主线,全面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助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

一、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一是做好法治建设谋划。根据省委、市委部署,县依法治县办及时牵头组织起草《法治新昌建设五年规划(2021-2025)》(暂名)。二是抓好法治建设督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贯彻落实情况督察,督促落实《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定的工作任务,不断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督察力度。三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认真梳理《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对照市《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积极查漏补缺,根据上级创建工作安排,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再次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打下坚实基础。

二、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力度,及时组织行政执法考试及培训,不断提高全县行政执法证持证率水平。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逐步推动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审查工作力度,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依据。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情况检查,逐步推动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三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制度,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方法,加大行政复议环节的调处力度,将听证作为重大复杂案件的必经程序,确保全年县政府本级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办结。

三、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为己任,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一是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照市“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评价标准,努力打造我县硬件完善、软件规范、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社会公认的“枫桥式”司法所。二是持续开展坚持“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巩固和扩大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成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持续做好涉企矛盾排查解决工作。努力发挥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园区调委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整合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发挥好律师专业、执业和实践优势,开展商事纠纷调解服务,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律服务环境。

四、以推进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对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加快建成全业务、全时空、全覆盖、全均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二是深化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拓展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创新企业、商会等法律顾问业务,确保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三是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组织开展专题讲座、法律体检等送法进企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难题。
五、以推进“七五”普法顺利收官为牵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一是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各项指标任务。做好各乡镇(街道)、部门的“七五”普法自查自评工作,做好省、市对我县“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的迎检工作。结合实际,及时启动我县“八五”普法规划的起草制定工作。二是加强基层法治创建。深化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不断扩大“民主法治村(社区)”覆盖面。三是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加大“法律明白人”工程培育力度,按照上级要求逐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

六、以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化发展为目标,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探索创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模式。扎实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化工作,开展“枫桥式”矫正,实现“枫桥式”司法所均有1个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参与矫正帮教。二是加强“两个特殊”监管。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确保不脱管、漏管。做好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加强“社区矫正中心”特殊场所的管理,确保在重大节会期间场所安全稳定无事故。三是强化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继续推进扫黑除恶法治宣传、线索摸排、纠纷调处等,确保圆满完成三年工作任务。